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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依法治县有关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配合上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县权力清单清理、公布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指导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五)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计划财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司法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司法局已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县司法局负责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报送省、市部门审批事项;负责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评审等工作。


机构领导:

姓名:杨劲松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县委依法治县办、司法局全面工作。

姓名:陈  辉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信访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大寅司法所、柳垭司法所、立山司法所

姓名:王小林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开展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环境保护、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接待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联系复兴司法所、永乐司法所。

姓名:唐东海  

职务:党组成员

分工:协助局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禁毒、防邪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金城司法所、观紫司法所、土门司法所

姓名:王天平  

职务: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分工:协助局长开展人民调解、医疗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政工人事、党建、党风廉政、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对外宣传、文秘、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统计、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政治处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联系医疗纠纷调解中心、马鞍司法所、日兴司法所

姓名:何  宁  

职务:党组成员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联系新政司法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本机关文电、信息调研宣传、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统计、环保、应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起草审核、重要工作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系统舆情督查督办和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负责本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内审与采购、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通讯保障、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工作。

(二)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县委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承办县人民政府涉法事务处理。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工作。协助开展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承担全县权力清单动态清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六)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调查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情况。负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承担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工作。负责辖区外社区服刑人员回居住地执行刑罚的协调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拟订并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司法局综治、维稳、防邪、禁毒、防艾等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变更、注销的审查上报和年度考核工作。调查处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行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律师参与重大信访积案调处化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司法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政治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劳资、统战、精神文明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按程序办理机关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日常考核、表彰奖励和年报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年度考核、业务评比、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