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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仪陇县公安局是主管本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二、掌握全县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五、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仪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七、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八、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十一、负责本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十二、制定、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姓名   唐环宇

职务   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姓名   钟志斌

职务   党委副书记、政委

分工   主抓全局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全局业务工作


姓名   孙政

职务   党委委员

分工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交警大队、马鞍派出所、永乐派出所、柳垭派出所


姓名   张晗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指挥决策、科技信息通信、政治安全、公安改革、群众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情指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寅派出所、立山派出所、三合派出所


姓名   罗隆军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监所管理、出入境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金城派出所、日兴派出所


姓名  余军  

职务   党委委员

分工  负责警务保障和工会等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土门派出所、三蛟派出所、观紫派出所


姓名   罗良彪

职务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分工   主持政治处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妇委会、团委、辅警管理等工作,分管警务辅助中心、复兴派出所


姓名   王家全

职务   驻局纪检组长、党委委员

分工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监督责任、警务督察、监察审计、民警维权、机关效能建设、社会评价等工作,分管督查大队、审计室


姓名   赵小虎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刑事侦查、打拐、扫黑除恶、禁毒缉毒、经济犯罪侦查、森警、食药环等工作,分管刑侦大队、禁毒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姓名   任永艺

职务   党委委员、副政委

分工    负责治安防控、行政执法、基层基础、维稳处突、反恐防暴、出租车汽车治安管理等工作,分管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新政派出所、度门派出所


机构设置:

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调研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文稿工作。

政治处暨队伍建设指导科、宣教科、人事科


政治处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

督察大队、审计室


负责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公安系统工作秩序、工作纪律等行政事务管理督察工作;负责审计全县公安系统预算内外经费和日常监督工作。

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情报侦察大队(科技与信息通信科)


负责情报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应用工作;承担公安系统公共安全专业项目的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城市报警监控业务工作;管理全县公安系统无线频率和信息资源;组织、协调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

行政审批科


承担由县政府公布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等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


组织、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办重大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依法对特种行业、民爆危化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履行治安管理职能。

特巡警大队


监督、协调县城城区开展街面巡控、街面治安防控打击工作;参与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和灾害事故的抢救救援工作;现场处置发生在我县的各种恐怖活动、严重暴力案事件和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治安事件。

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等工作。

禁毒缉毒大队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工作。

法制大队负责法制宣传、案件审查监督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仪陇县看守所负责依法对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和短刑犯的羁押、教育等工作。

仪陇县拘留所主要负责依法对被公安局、法院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执行行政处罚、管理和教育等工作。

新政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度门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复兴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蛟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土门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金城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永乐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马鞍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观紫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日兴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柳垭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河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立山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大寅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安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仪陇县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负责机动车检验监管等工作。

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指导林区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处置工作;指导林区毒品源禁种铲毒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警务辅助中心

负责辅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辅警人员配备、层级管理;承担辅警人员聘用、教育培训、优抚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辅警违纪调查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