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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仪陇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局)是仪陇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仪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安办)牌子。县应急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含朱管委)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贯彻意见。

(三) 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并督促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 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含朱管委)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 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 依法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含朱管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省、市驻仪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 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 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 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应急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九) 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机构领导:


姓名:余太平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罗伟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党建、信访调解、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政府信息公开、会务、档案、保密、群团、妇女儿童、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计划财务、采购;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应急信息中心指挥平台运行、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应急信息中心、宣传训练股。承担分管股室的安全、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工作。

姓名:陈家中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法律性事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政策法规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承担分管股室的安全、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工作。

姓名:何赞荣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温州龙湾区挂职锻炼,暂无分管工作。 

姓名:梁青安   

职务:党委委员、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工作,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防灾减灾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分管股室的安全、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工作。

姓名:罗诗航   

职务:党委委员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消防、应急管理、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应急指挥和救援中心(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分管股室的安全、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工作,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

机构设置:

一、仪陇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宣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实施综合安全监察;根据授权重点监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负责对重点监控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定期督查和信息上报;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专项整治;依法监督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承办涉及应急管理领域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协助开展有关行政复议的申请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仪陇县应急信息中心

负责应急信息

三、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目标管理、综治维稳、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县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教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青妇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和离退休工作。

四、宣传训练股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教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教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沟通对接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承担县安办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应急指挥和救援中心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街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教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含朱管委)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调查评估和统计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贯彻意见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县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全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九、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防灾减灾股

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重建朴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