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商务、科技发展、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的实施细则草案,组织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和科学技术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商经济结构调整,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二)组织实施产业兴县、工业强县、商贸活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和军民融合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措施,贯彻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商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依法做好职责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商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对全县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措施,提出工业、信息化、商务和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按照投资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审批、核准、确认和登记备案监督;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行业内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内产业园区、产业集群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行业内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行业内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其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和科技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体系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商业和科技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以及中小工商、科技企业的升规入统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对国有工业企业领导班子考评考核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负责通信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二)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十三)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特殊流通行业等的监督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以及美容美发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十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茧丝绸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县茧丝绸行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指导蚕桑综合产品开发,协调茧丝绸行业工、贸、农产业化发展。
(十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促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进出口情况的统计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捐赠(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捐赠)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八)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务的促进管理工作;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监管以仪陇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九)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县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一)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创新驱动以及科技发展、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研究、技术攻关;负责组织中、省、市各类科技项目的推荐、申报、实施、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参与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引进、技术改造的论证和组织实施效果的评价工作;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本级重大科技专项政策制订、方案论证、实施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对县本级重大科技专项的设立、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十二)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三)承担全县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本县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负责推荐提名申报国、省、市科学技术类奖励。
(二十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电力、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食盐专营、拍卖、汽车交易、二手车交易、洗染业、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省、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县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七)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经信商务科技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二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经济开发区相关职责分工。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入园企业的日常管理、咨询服务、安全环保等工作。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入园企业的技改扩能、政策扶持等行业主管工作。
2.电子商务相关职责分工。县民营经济发展和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工作。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电子商务牵头工作。
3.电力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县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安全监管等工作,起草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工作。
5.会展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参与促进全县县内会展业发展,负责县境外以投资促进为主体的会展博览事务,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会展博览活动。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全县县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6.盐业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
7.医药产业相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医药生产加工企业行业管理。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县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8.行政审批相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已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县经信商务科技局负责未划转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批,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党组书记:张敏
局长: 刘峻龙
副局长:胡凯、伍斌
(一)办公室(信访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起草有关请示、报告及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局党组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对外宣传、起草和上报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年鉴编纂、档案、保密、乡村振兴、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及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承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编报预决算,预算内外经费的收支管理、国有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调处和信访资料的归档整理;牵头负责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相关统筹工作。
(二)工业发展股(军民融合办公室)。负责工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资规划、年度计划;提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组织企业申报中、省、市有关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重点工业项目的推进实施;负责“工业强县”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推进工业设计,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产业等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培育、行业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协调军民融合发展,承办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工业产业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行业内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
(三)内贸流通股。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建设完善贸易市场规划体系;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负责“商贸活县”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汽车流通、拍卖、租赁、商业特许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美容美发、旧货流通等行业监管;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促进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制订本区域内贸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贯彻落实国、省、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县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商务领域境内各种内贸性的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市场拓展活动;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务部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系衔接、东西部协作专项和商务领域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四)中小企业股(统计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依法指导督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职责内的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区域工业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拟订工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企业申报中、省、市有关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企业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加强管理;负责工业领域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及“小升规”企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总部经济培育工作;牵头搭建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工作;负责职责内农产品加工业领域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五)对外贸易与服务业发展股。负责商务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商务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商务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指导督促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做好依法统计工作;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外贸促进体系,负责全县外贸领域会展业的促进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管以仪陇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外贸性的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促进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推进全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承担物流发展日常工作,推进我县物流园区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茧丝绸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指导茧丝绸发展协调工作。
(六)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股。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研究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协同推进产业数字化、人工智能等工作;组织实施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工作;负责领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通讯网络的改造升级;负责协调各通信企业有关工作事项和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贯彻执行国、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负责重大活动等无线电安全保障;负责通信方面乡村振兴工作。
(七)科技管理股。负责拟订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统计、科技调查、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科学普及工作,牵头承办综合性科技创新赛事活动;组织参与中、省、市重大专项工作,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经营数据分析;监督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实施;负责县域创新驱动和创新创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集中示范和推广工作,推动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与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和管理科技示范点、示范户。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县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推进与中、省、市院校和实验室科技合作;承担引进科技智力和外国专家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八)法规安全股(企业减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成品油行业规划的编制上报、加油站点的规划布局及其经营资格初审、报批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及加油站年检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担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组织听证、行政赔偿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等事务;负责指导企业守法经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体系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有关重大信息报告;依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域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域内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域内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电力、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食盐专营、拍卖、汽车交易、二手车交易、洗染业、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联合运输、抢险救灾、战略物资运力保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管理;负责烟草专卖、典当等行业的管理;牵头负责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综治、维稳、防邪及平安创建工作。
承担经信商务科技局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九)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系统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系统党委的党群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老龄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各类技术职称的评审、审核、报批和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