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
仪陇县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 | ||||
序号 | 行政权力 类型 | 权力事项名称 | 权力依据 | |
1 | 行政许可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
2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 ||
3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4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5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
6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
7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四十一项 | ||
8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 ||
9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十三、十四条 | ||
10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四、五、三十三条 | ||
11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三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十七项 | ||
12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十六项 | ||
13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
14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 ||
15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16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 | ||
17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
18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 ||
19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 ||
20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 | ||
21 | 非机动车登记 | 《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四条 | ||
22 | 校车驾驶资格核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 | ||
23 | 户口迁移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 | ||
24 | 普通护照签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 ||
25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三章第二项第三目 | ||
26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 ||
27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 ||
28 | 行政许可 |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29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四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十五条 | ||
30 | 行政处罚 | 对未携带许可证明经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 | |
31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 ||
32 | 对种植中药材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八条 | ||
33 | 对非法向农用地排放土壤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 | ||
34 | 对未按规定采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 | ||
35 | 对未按规定实施土壤污染修复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 ||
36 | 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 ||
37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
38 | 对骗取涉药品许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
39 | 对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0 | 对使用骗取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1 | 对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2 | 对未经检验销售应检验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3 | 对生产、销售禁用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4 | 对编造药品生产、检验记录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5 | 对未经批准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进行重大变更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46 |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
47 | 对在特别保护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设施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
48 | 对将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无证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
49 | 对无许可证、未按许可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
50 |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
51 | 对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其他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 ||
52 | 对泄露与国家情报工作有关的国家秘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二十九条 | ||
53 | 行政处罚 |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 |
54 | 对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行政处罚 |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
55 | 对穿着、佩带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行政处罚 |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56 | 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
57 | 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
58 | 对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
59 | 对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
60 | 对破坏选举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 ||
61 | 对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
62 | 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
63 | 对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
64 | 对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
65 | 对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
66 | 对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67 | 对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68 | 对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69 | 对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70 | 对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71 | 对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72 | 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 ||
73 | 对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 ||
74 | 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
75 | 对寻衅滋事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 ||
76 | 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77 | 对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78 | 对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79 | 对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
80 | 行政处罚 | 对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
81 | 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
82 | 对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
83 | 对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
84 | 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
85 | 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 ||
86 |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 ||
87 |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
88 | 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
89 | 对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
90 | 对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
91 | 对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
92 | 对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 ||
93 | 对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 ||
94 | 对在航空器上使用禁用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 ||
95 | 对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标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 ||
96 | 对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 ||
97 | 对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 ||
98 | 对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 ||
99 | 对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 ||
100 | 对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
101 | 对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
102 | 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
103 | 对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
104 | 对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
105 | 对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
106 | 对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
107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举办大型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
108 | 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 ||
109 | 对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
110 | 对强迫劳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
111 | 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 ||
112 | 对非法侵入住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 ||
113 | 对非法搜查身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 ||
114 | 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 ||
115 | 对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 ||
116 | 对威胁人身安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
117 | 对侮辱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
118 | 对诽谤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
119 | 对诬告陷害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 ||
120 | 对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
121 | 对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 ||
122 | 对侵犯隐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 ||
123 | 对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
124 | 对故意伤害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
125 | 对猥亵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 ||
126 | 对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 | ||
127 | 对虐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 ||
128 | 对遗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 ||
129 | 对强迫交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 ||
130 | 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 ||
131 | 对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 ||
132 | 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 ||
133 | 对盗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 ||
134 | 对诈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 ||
135 | 对哄抢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
136 | 对抢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
137 | 对敲诈勒索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
138 | 对故意损毁财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
139 | 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 ||
140 | 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 ||
141 | 对阻碍特种车辆通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 ||
142 | 对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 ||
143 | 对招摇撞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 ||
144 | 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145 | 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146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147 | 对伪造、变造船舶户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148 | 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149 | 对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150 | 对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 ||
151 | 对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
152 | 对以被撤销登记的社团名义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
153 | 对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
154 |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 ||
155 | 对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 ||
156 | 对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 ||
157 | 对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 ||
158 | 对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 ||
159 | 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 ||
160 | 对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 ||
161 |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
162 | 对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 ||
163 | 对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 ||
164 | 对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 ||
165 | 对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 ||
166 | 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 ||
167 | 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 ||
168 | 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 ||
169 | 对提供虚假证言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 ||
170 | 对谎报案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 ||
171 | 对窝藏、转移、代销赃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 ||
172 | 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 ||
173 | 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 ||
174 | 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 ||
175 | 对偷越国(边)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 ||
176 | 对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 ||
177 | 对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 ||
178 | 对偷开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 ||
179 | 对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 ||
180 | 对破坏、污损坟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 ||
181 | 对毁坏、丢弃尸骨、骨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 ||
182 | 对违法停放尸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 ||
183 | 对卖淫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 ||
184 | 对嫖娼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 ||
185 | 对拉客招嫖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 ||
186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 ||
187 | 行政处罚 |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 |
188 | 对传播淫秽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 ||
189 | 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 ||
190 | 对组织淫秽表演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 ||
191 | 对进行淫秽表演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 ||
192 | 对参与聚众淫乱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 ||
193 | 对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 ||
194 |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
195 | 对赌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
196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 ||
197 | 对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 ||
198 | 对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 ||
199 | 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 ||
200 | 对提供毒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 ||
201 | 对吸毒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 ||
202 | 对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 ||
203 | 对教唆、引诱、欺骗吸毒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 ||
204 | 对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 ||
205 | 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 ||
206 | 对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 ||
207 | 对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 ||
208 | 对侮辱国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 ||
209 | 对侮辱国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八条 | ||
210 | 对侮辱国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 | ||
211 | 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行政处罚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 ||
212 | 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的行政处罚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 ||
213 | 对持有、使用假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 ||
214 | 对变造货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 ||
215 | 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 ||
216 | 对金融票据诈骗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 ||
217 | 对信用卡诈骗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 ||
218 | 对保险诈骗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 ||
219 | 对伪造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 ||
220 | 对变造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 ||
221 | 对出售、运输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 ||
222 | 行政处罚 | 对购买、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 |
223 | 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
224 | 对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二条 | ||
225 | 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三条 | ||
226 | 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四条 | ||
227 | 对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四条 | ||
228 | 对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 | ||
229 | 对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 | ||
230 | 对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 | ||
231 | 对非法出售发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 | ||
232 | 对放任卖淫、嫖娼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 | ||
233 | 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 | ||
234 | 对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条 | ||
235 | 对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项 | ||
236 | 对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
237 | 对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 ||
238 | 对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 ||
239 | 对冒用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 ||
240 | 对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 | ||
241 | 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 | ||
242 | 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 | ||
243 | 对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 | ||
244 | 对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 | ||
245 | 对冒用他人居住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 | ||
246 | 对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 | ||
247 | 对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的行政处罚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 | ||
248 | 对违规制造、销(配)售枪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 ||
249 | 对违规运输枪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 ||
250 | 对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
251 | 对未按规定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
252 | 行政处罚 | 对不上缴报废枪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 |
253 | 对丢失枪支不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 ||
254 |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 ||
255 | 对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256 | 对未按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登记标识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57 | 对未按规定对雷管编码打号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58 | 对超出许可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 ||
259 | 对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60 | 对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保存交易证明材料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61 | 对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备案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62 | 对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263 | 对未按规定核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八项 | ||
264 | 对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265 | 对未携带许可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 ||
266 | 对违规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267 | 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268 | 对违反行驶、停靠规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 | ||
269 | 对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270 | 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发生危险未处置、不报告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七项 | ||
271 | 对未按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272 | 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区域作业未报告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273 | 对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274 | 对未按规定设置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技术防范设施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
275 | 对违反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 ||
276 | 对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 ||
277 | 对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
278 | 对违反许可事项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 | ||
279 | 对未携带许可证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二项 | ||
280 | 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三项 | ||
281 | 对未按规定装载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 | ||
282 | 对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 | ||
283 | 行政处罚 | 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六项 | |
284 | 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经停无人看守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七项 | ||
285 | 对未按规定核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八项 | ||
286 | 对非法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
287 | 对违规从事燃放作业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
288 |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
289 |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按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 ||
290 | 对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
291 | 对储存剧毒化学品未备案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三项 | ||
292 | 对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信息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四项 | ||
293 | 对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材料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五项 | ||
294 | 对未按规定期限备案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信息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五项 | ||
295 | 对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报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六项 | ||
296 | 对转产、停产、停业、解散未备案处置方案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 ||
297 | 对单位未经许可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
298 | 对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 | ||
299 | 对单位非法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 ||
300 | 对违反核定载质量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 ||
301 | 对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 | ||
302 | 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擅自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 | ||
303 | 对未按规定悬挂、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 ||
304 | 对不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九条第二项 | ||
305 | 对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停车不报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 ||
306 |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流散、泄露未采取有效警示和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四项 | ||
307 | 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流散、泄露不报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四项 | ||
308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 | ||
309 |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310 | 对非法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311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更正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件回执填写错误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
312 | 对未携带许可证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
313 | 对违反许可事项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
314 |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购买证件回执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 ||
315 |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件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 ||
316 |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凭证存根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317 | 对未按规定作废、缴交填写错误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318 | 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违反行驶规定的行政处罚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
319 | 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 ||
320 | 对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未配备押运人员的行政处罚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 ||
321 | 对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行政处罚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 ||
322 | 对装载未采取安全措施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
323 | 对违法交运、捎带他人货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
324 | 对托运人伪报品名托运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五条 | ||
325 | 对托运人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五条 | ||
326 | 对携带、交运禁运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五条 | ||
327 | 对违反警卫制度致使航空器失控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328 | 对违规出售客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
329 | 对承运时未核对乘机人和行李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 ||
330 | 对承运人未核对登机旅客人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
331 | 对将未登机人员的行李装入、滞留航空器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
332 | 对承运人未全程监管承运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
333 | 对配制、装载单位未对供应品采取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
334 | 对未对承运货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
335 | 对未对航空邮件安检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
336 | 对毁坏铁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 | ||
337 | 对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政处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 | ||
338 | 对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政处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 | ||
339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铁路安全的行政处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 | |
340 | 对运输危险货物不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 | ||
341 | 对发生危险货物泄漏不报的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四项 | ||
342 | 对娱乐场所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四十三条 | ||
343 | 对娱乐场所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四十三条 | ||
344 | 对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 | ||
345 | 对娱乐场所为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 | ||
346 | 对娱乐场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三条 | ||
347 | 对娱乐场所为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三条 | ||
348 | 对娱乐场所提供营利性陪侍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 | ||
349 | 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从事营利性陪侍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 | ||
350 | 对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 | ||
351 | 对娱乐场所赌博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三条 | ||
352 | 对娱乐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三条 | ||
353 | 对娱乐场所从事邪教、迷信活动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第四十三条 | ||
354 | 对娱乐场所为从事邪教、迷信活动提供条件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第四十三条 | ||
355 | 对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
356 | 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娱乐场所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
357 | 对删改、未按规定留存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资料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 ||
358 | 对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设备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 ||
359 | 对未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 ||
360 | 对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 ||
361 | 对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
362 | 对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娱乐奖品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 ||
363 | 对非法回购娱乐奖品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 ||
364 | 对指使、纵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365 | 对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366 | 对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
367 | 行政处罚 | 对娱乐场所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报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
368 | 对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
369 | 对拒不补齐娱乐场所备案项目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
370 | 对未按规定进行娱乐场所备案变更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
371 | 对要求娱乐场所保安人员从事非职务活动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
372 | 对未按规定通报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
373 | 对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
374 | 对未制止有非法内容的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
375 | 对发现有非法内容的营业性演出不报的行政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
376 | 对超过核准数量印制、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的行政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
377 | 对印制、出售观众区域以外的营业性演出门票的行政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
378 | 对印刷非法印刷品的行政处罚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379 | 对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行政处罚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
380 | 对旅馆变更登记未备案的行政处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381 | 对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隐瞒包庇的行政处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六条 | ||
382 | 对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的行政处罚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 ||
383 | 对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按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 ||
384 | 对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的行政处罚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 ||
385 | 对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行政处罚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 | ||
386 | 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的行政处罚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 | ||
387 | 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行政处罚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 | ||
388 | 对承修机动车不如实登记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
389 | 对回收报废机动车不如实登记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
390 | 对承修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391 | 对承修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不报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392 | 对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393 | 对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394 | 对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 ||
395 | 行政处罚 | 对收当禁当财物的行政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 | |
396 | 对未按规定查验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 ||
397 | 对未按规定记录、统计、报送典当信息的行政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 ||
398 | 对发现禁当财物不报的行政处罚 | 《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六条 | ||
399 | 对未按规定进行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的行政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
400 | 对未按规定保存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登记资料的行政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
401 |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中发现赃物、有赃物嫌疑物品不报的行政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402 | 对擅自变更大型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举办规模的行政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
403 | 对未经许可举办大型活动的行政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 ||
404 | 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
405 | 对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处置的行政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406 | 对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报的行政处罚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407 | 对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行政处罚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 | ||
408 | 对未经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
409 | 对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
410 | 对未按规定撤销自招保安员备案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
411 | 对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 ||
412 | 对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 ||
413 | 对未按规定核查保安服务合法性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 ||
414 | 对未报告违法保安服务要求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 ||
415 | 对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 ||
416 | 对未按规定留存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 ||
417 | 对泄露保密信息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 ||
418 | 对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
419 | 对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 ||
420 | 对指使、纵容保安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项 | ||
421 | 对疏于管理导致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项 | ||
422 | 对保安员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 ||
423 | 对保安员参与追索债务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
424 | 对保安员采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处置纠纷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
425 | 对保安员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 ||
426 | 对保安员侵犯个人隐私、泄露保密信息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
427 | 对未按规定进行保安员培训的行政处罚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428 |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许可施工的行政处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 ||
429 | 行政处罚 | 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 |
430 |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逃匿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 | ||
431 | 对出卖亲生子女的行政处罚 |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五章第十七条 | ||
432 | 对违规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
433 | 对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阻拦、不及时报告火警,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故意破坏、伪造火灾现场,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 ||
434 | 对组织作弊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第一项 | ||
435 | 对为作弊提供帮助、便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第二项 | ||
436 | 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第三项 | ||
437 | 对泄露、传播考试试题、答案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第四项 | ||
438 | 对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第五项 | ||
439 | 对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六条 | ||
440 | 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 ||
441 | 对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第十八条 | ||
442 | 对违反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七条 | ||
443 | 对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
444 | 对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 ||
445 | 对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 ||
446 | 对违反规定饲养犬只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 | ||
447 | 对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 | ||
448 | 对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责任人限期登记、免疫、检测,在规定限期内拒不履行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二条 | ||
449 | 对未按规定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的行政处罚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 | ||
450 | 对违规在互联网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的行政处罚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第四十二条 | ||
451 | 对未经批准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 ||
452 | 对机动车辆、机动船舶、特种车辆未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 ||
453 | 对造成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 | ||
454 | 对违反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
455 | 对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民用无人机所有者违反民航部门登记规定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
456 | 对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证件出境、入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
457 | 行政处罚 | 对冒用证件出境、入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 | |
458 | 对逃避边防检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 ||
459 | 对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
460 | 对协助非法出境、入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
461 | 对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 ||
462 | 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
463 | 对(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
464 | 对拒不接受查验出境入境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 ||
465 | 对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二项 | ||
466 | 对未按规定办理出生登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三项 | ||
467 | 对未按规定办理死亡申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三项 | ||
468 | 对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 ||
469 | 对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五项 | ||
470 | 对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 ||
471 | 对未按规定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 ||
472 | 对擅自进入限制区域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
473 | 对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
474 | 对非法居留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
475 | 对未尽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
476 | 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
477 | 对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
478 | 对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
479 | 对非法就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 | ||
480 | 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 | ||
481 | 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 | ||
482 | 对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 ||
483 | 对骗取护照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 | ||
484 | 对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八条 | ||
485 | 对出售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 ||
486 | 对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487 | 对非法获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 ||
488 | 对协助骗取往来台湾旅行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 ||
489 | 行政处罚 | 对台湾居民未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 |
490 | 对台湾居民非法居留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
491 | 对伪造、涂改、转让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
492 | 对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
493 | 对因滞留不归被遣返回国的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 ||
494 | 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航空旅客订座记录的行政处罚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二目 | ||
495 | 对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航空登机人员信息的行政处罚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项 | ||
496 | 对报送航空登机人员信息不准确的行政处罚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 | ||
497 | 对漏报、多报航空登机人员信息的行政处罚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四项 | ||
498 | 对未报送航空登机人员信息的行政处罚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五项 | ||
499 | 对载运被反馈不准登机的航空旅客的行政处罚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九条 | ||
500 | 对持用伪造、涂改、过期、失效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
501 | 对冒用他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
502 | 对伪造、涂改、盗窃、贩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503 | 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一项 | ||
504 | 对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一项 | ||
505 | 对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 | ||
506 | 对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三项 | ||
507 | 对帮助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四项 | ||
508 | 对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一条 | ||
509 | 对违反约束措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九条 | ||
510 | 对窝藏、包庇恐怖活动、极端主义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二条 | ||
511 | 对拒绝提供恐怖活动、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二条 | ||
512 | 对未立即冻结涉恐资产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三条 | ||
513 | 对未依照规定提供反恐网络执法协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
514 | 对未按照要求处置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 | ||
515 | 对未落实网络安全措施造成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信息传播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第三项 | ||
516 | 对未按规定执行互联网服务实名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 | ||
517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 |
518 | 对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 | ||
519 | 对未按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 | ||
520 | 对违反危险物品管制、限制交易措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 | ||
521 | 对未落实重点目标反恐防范应对措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二项 | ||
522 | 对未依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六项 | ||
523 | 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 | ||
524 | 对违反规定报道、传播、发布恐怖事件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九十条 | ||
525 | 对未经批准报道、传播反恐应对处置现场情况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 | ||
526 | 对拒不配合反恐工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 | ||
527 | 对阻碍反恐工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二条 | ||
528 |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 ||
529 |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 ||
530 | 对设置恶意程序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一项 | ||
531 | 对未按规定告知、报告安全风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 ||
532 |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 ||
533 | 对未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 ||
534 | 对违法发布网络安全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 ||
535 | 对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 ||
536 | 对提供危害网络安全活动专门程序、工具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 ||
537 | 对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 ||
538 | 对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 ||
539 | 对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 ||
540 | 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 ||
541 | 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
542 | 对电子信息发送、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
543 | 对网络运营者不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
544 | 对网络运营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 ||
545 | 对网络运营者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 ||
546 | 对发布、传输违法信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条 | ||
547 |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548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 |
549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案件不报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项 | ||
550 | 对拒不改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第四项 | ||
551 | 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有害数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三条;《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一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
552 | 对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三条 | ||
553 | 对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 ||
554 | 对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 ||
555 | 对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 ||
556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 | ||
557 | 对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 ||
558 | 对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接入网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四条 | ||
559 | 对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接入网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 | ||
560 | 对违规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五项 | ||
561 | 对利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使用违法信息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562 | 对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直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563 | 对未建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 ||
564 | 对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 ||
565 | 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
566 | 对未按规定记录上网信息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
567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保存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 |
568 | 对擅自修改、删除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 ||
569 | 对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终止经营手续、备案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570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利用明火照明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 ||
571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不制止吸烟行为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 ||
572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禁烟标志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 ||
573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 ||
574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
575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期间封堵、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 | ||
576 | 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五项 | ||
577 | 对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 | ||
578 | 对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579 | 对擅自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580 | 对擅自改变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581 | 对擅自改变计算机信息网络数据、应用程序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582 | 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583 | 对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
584 | 对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 ||
585 | 对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 ||
586 | 对未按规定提供安全保护管理相关信息、资料、数据文件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四项 | ||
587 | 对未依法审核网络发布信息内容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
588 | 对未依法登记网络信息委托发布单位和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
589 | 对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信息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六项 | ||
590 | 对未按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项 | ||
591 | 对未按规定关闭网络服务器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七项 | ||
592 | 对未建立公用账号使用登记制度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 | ||
593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九项 | |
594 | 对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
595 | 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 ||
596 | 对发布虚假计算机病毒疫情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597 | 对未按规定提交计算机病毒样本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598 | 对未按规定上报计算机病毒分析结果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599 | 对未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 ||
600 | 对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 | ||
601 | 对未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培训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 | ||
602 | 对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 | ||
603 | 对未按规定使用具有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 | ||
604 | 对未按规定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605 | 对未依法保存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记录的行政处罚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606 | 对未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未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 ||
607 |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九十九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七十一条 | ||
608 |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 ||
609 | 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 ||
610 |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 | ||
611 |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 ||
612 | 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 | ||
613 | 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 ||
614 | 对公路客运车辆违规载货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
615 | 对货运机动车超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 | ||
616 | 对货运机动车违规载客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 | ||
617 | 对违规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 ||
618 | 对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结果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 | ||
619 | 行政处罚 | 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条 | |
620 | 对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 | ||
621 | 对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五项 | ||
622 | 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
623 | 对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 ||
624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
625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
626 | 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 ||
627 |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九项 | ||
628 | 对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 | ||
629 | 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目、第二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
630 | 对将机动车交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 ||
631 | 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三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
632 | 对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四目、第二项 | ||
633 | 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五目、第二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五项 | ||
634 | 对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六项 | ||
635 | 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 | ||
636 | 对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八项 | ||
637 | 对驾驶拼装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 | ||
638 | 行政处罚 | 对驾驶报废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 | |
639 | 对出售报废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 ||
640 | 对种植物、设施物妨碍交通安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 | ||
641 | 对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十项 | ||
642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 ||
643 | 对使用拼装、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644 | 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645 | 对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646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 ||
647 | 对不按规定配备校车安全设备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648 | 对不按规定安全维护校车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649 | 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650 | 对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一目 | ||
651 | 对未按审定的校车线路行驶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一目 | ||
652 | 对上下学生未按规定停靠校车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目 | ||
653 | 对未运载学生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三目 | ||
654 | 对上路前未检查校车车况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目 | ||
655 | 对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目 | ||
656 | 对校车载有学生时加油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五目 | ||
657 | 对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五目 | ||
658 | 对不避让校车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
659 | 对未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的行政处罚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 ||
660 | 对未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
661 | 对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
662 | 对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
663 | 对自学用车搭载非随车指导人员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
664 | 对补领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项 | ||
665 | 对实习期内未按规定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 ||
666 | 对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
667 | 对未按规定申报变更驾驶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三项 | ||
668 | 对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
669 | 对身体条件不适合仍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
670 | 行政处罚 | 对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
671 | 对未按规定喷涂机动车放大牌号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目 | ||
672 | 对机动车放大牌号喷涂不清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目 | ||
673 | 对机动车喷涂、粘贴影响安全驾驶的标识、车身广告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四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二目 | ||
674 | 对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三目 | ||
675 | 对机动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六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四目 | ||
676 | 对未按期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七目 | ||
677 | 对未按期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六目 | ||
678 | 对未按期申请机动车转入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七目 | ||
679 | 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 ||
680 | 对以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行政处罚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 ||
681 | 对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 | ||
682 | 对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 | ||
683 | 对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而未安装、使用的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
684 | 对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十九条第三项 | ||
685 | 对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 | ||
686 | 对在高速公路车道上上下人员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 ||
687 | 对在高速公路车道上装卸货物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 ||
688 | 对转让或将校车标牌挪用于其他车辆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 ||
689 | 对未按规定喷涂核载人数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项 | ||
690 | 对容留吸毒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 | ||
691 | 对介绍买卖毒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 | ||
692 | 对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693 | 对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694 | 对使用他人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695 | 对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696 | 行政处罚 |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 | |
697 | 对转借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698 | 对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
699 | 对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备案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 ||
700 | 对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不报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
701 | 对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六项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
702 | 对未按规定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库存情况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 | ||
703 |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 ||
704 |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
705 | 对违规携带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
706 | 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
707 | 对向无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 ||
708 | 对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
709 |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政处罚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 ||
710 | 对主营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识、公布举报方式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禁毒条例》第十五条 | ||
711 | 对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发现客户委托运输、寄递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运输、寄递易制毒化学品,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禁毒条例》第四十六条 | ||
712 | 对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未按照规定停止其驾驶行为,调离驾驶岗位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禁毒条例》第四十七条 | ||
713 | 对住宅、厂房等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承租人或者出租房屋内有涉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二十五条 | ||
714 | 对汽车租赁企业发现承租人涉嫌利用租赁车辆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二十六条 | ||
715 | 对拒不停建未依法环评项目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 ||
716 | 对拒不停止无证排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
717 | 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 ||
718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使用违禁农药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四项 | |
719 | 对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 | ||
720 | 对生产、经营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 | ||
721 | 对在食品中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 | ||
722 | 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供特定人群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项 | ||
723 | 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 | ||
724 | 对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制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 | ||
725 | 对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 | ||
726 | 对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 | ||
727 | 对生产、经营国家为特殊需要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五项 | ||
728 | 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六项 | ||
729 | 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
730 | 对生产、销售属于假药、劣药的疫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条 | ||
731 | 对以欺骗方式申请疫苗临床试验、注册、批签发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 | ||
732 | 对编造疫苗生产、检验记录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项 | ||
733 | 对更改疫苗产品批号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项 | ||
734 | 对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三项 | ||
735 | 对未经批准委托生产疫苗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四项 | ||
736 | 对未经批准变更疫苗生产工艺、生产场地、关键设备等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五项 | ||
737 | 对未经批准更新疫苗说明书、标签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六项 | ||
738 | 对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
739 | 对相关经营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第六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
740 | 对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 ||
741 | 行政强制 | 扣押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一百零七、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二条 | |
742 | 扣留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 ||
743 | 查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 ||
744 | 先行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一百一十条 | ||
745 | 抽样取证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一百零九条 | ||
746 | 保护性约束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 | ||
747 | 继续盘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 | ||
748 | 强制传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 ||
749 | 强制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
750 | 拘留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 | ||
751 | 限制活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
752 | 拖移机动车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三十三条 | ||
753 | 对机动车驾驶人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检验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 ||
754 | 拍卖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一百九十六条 | ||
755 | 变卖 |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756 | 排除妨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四百六十二条 | ||
757 | 恢复原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 ||
758 | 代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 ||
759 |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实行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 | ||
760 | 加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 ||
761 | 行政确认 |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 |
762 | 养犬登记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七条 | ||
763 | 出入境证件真伪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 ||
764 |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 | ||
765 | 对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注销停留居留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 | ||
766 | 对外国人的住宿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 ||
767 | 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768 | 对台湾居民的暂住登记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769 | 对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宣布作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
770 | 行政检查 |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 |
771 | 查验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 ||
772 |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 | ||
773 | 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制造、配售、储存和账册登记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派专人驻厂对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条 | ||
774 | 对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 ||
775 | 对储备仓库枪支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三十五条 | ||
776 | 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
777 | 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 ||
778 | 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公共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
779 | 对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 《专职守护枪支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780 | 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
781 |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 | ||
782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进行监督检查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
783 | 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三条 | ||
784 | 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 |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 ||
785 | 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
786 | 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治安防范等工作进行检查 |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四条 | ||
787 | 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道路运输单位、道路施工作业、事故现场等与道路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事项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 ||
788 | 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 ||
789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 ||
790 |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 ||
791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 ||
792 | 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 | ||
793 | 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三条 | ||
794 | 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六条 | ||
795 | 行政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三条 | |
796 | 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 ||
797 | 对戒严地区公共道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内的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二十二条 | ||
798 | 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 |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 ||
799 | 对外国人护照、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留居留证件等进行查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 ||
800 |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 ||
801 | 对客船上有违法犯罪嫌疑或携带违禁物品嫌疑人员的行李物品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 ||
802 | 对租赁房屋进行治安管理和安全检查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三条 | ||
803 | 对印刷业经营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五条 | ||
804 | 对印铸刻字业进行检查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六条 | ||
805 | 在演出举办前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和对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
806 | 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三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 ||
807 |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检查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808 | 在职责范围内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 ||
809 |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二条 | ||
810 | 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 | ||
811 | 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八条 | ||
812 | 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
813 | 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的查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条第二项 | ||
814 | 行政奖励 | 对遵照规定进行报告、检举,因而查获重大罪犯、破获重大案件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名誉或物质奖励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八条 | |
815 | 对协助侦破交通事故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
816 |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 ||
817 | 对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七条 | ||
818 | 对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条 | ||
819 | 对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奖励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条 | ||
820 | 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条 | ||
821 | 行政奖励 | 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给予表彰、奖励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七条 | |
822 | 对举报传销行为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 《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 | ||
823 | 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公民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 | ||
824 | 对协助查获涉及废旧收购违法犯罪分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825 |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 | ||
826 |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 ||
827 | 对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828 | 其他行政权力 | 传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 |
829 | 收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 ||
830 | 追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 ||
831 | 强行遣回原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 | ||
832 |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 | ||
833 | 强行驱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 | ||
834 | 强行带离现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835 | 强制迁离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 ||
836 | 强制报废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十一条 | ||
837 | 现场管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 | ||
838 | 交通管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 | ||
839 | 强制隔离戒毒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 ||
840 | 取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
841 | 遣送出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
842 | 责令社区戒毒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 ||
843 | 责令社区康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 | ||
844 | 对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 | ||
845 | 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 ||
846 | 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 | ||
847 | 对再生资源回收业的治安管理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848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 ||
849 | 其他行政权力 | 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与取消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 |
850 | 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 | ||
851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第三条、第十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
852 | 旅馆业特种行业变更备案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 ||
853 |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 ||
854 | 校车标牌核发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条 | ||
855 | 城市范围内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 ||
856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法》第十一条 | ||
85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858 | 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 ||
859 | 对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
860 | 对本辖区内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及时制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条 | ||
861 | 对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六条 | ||
862 | 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 | ||
863 | 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