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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4327055521R/2023-000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12-15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3-12-15 | 来源:县卫健局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健全完善组织体系。根据《仪陇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仪委发〔2022〕28号)和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疾控中心、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群众就医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学习形式丰富多样。始终坚持会前学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著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单位、股室、岗位三级“法治台账”,编制法治账图,促进法、岗、人、事、责牢固融合,做到岗位职责和法律规定一一对应,有效解决业务与法制“两张皮”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岗位融法、办事依法、人人敬法、单位守法的法治意识。

3.普法宣传不断深入。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民法典和行业内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切实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深入个体诊所、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现场普法和边执法边普法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开展线上学法考法,机关57名干部职工全员参学、全员过关,优秀率达90%以上。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卫健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和《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将本单位各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了本级行政审批部门集中办理,抽派人员入驻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牵头履行“一件事一次办”职能职责,制作“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和相关表格。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将涉企问题单独提取和反馈,建立政务热线助企服务联动督查机制,督查企业诉求办理情况,解决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

2.强力开展依法执业行为监督。持续推动全省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对1个医疗机构和4名医务人员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着力推动川渝两地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覆盖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扫码就医”。强化监管数据归集,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执法行为数据录入,做好“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宣传,增强线上监管意识,确保全县监管行为信息数据及时、准确、规范汇聚到市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数字城市健康信息共享平台,扩大网上诊疗服务。

3.强化法治建设力度。实施“依法治院”能力提升行动,指导督促全县三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法务工作部门,配备了法律工作人员,增强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依法治院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将防范性侵未成年人和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仪陇县医疗机构落实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仪陇县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实施细则》《仪陇县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制《强制报告卡》张贴在医疗机构醒目处和重要科室医务人员办公室。加强对医务人员“三法两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对诊所开展了现场普法,同时与所有医务人员签订了强制报告承诺书,加强对所有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对重点科室开展巡逻,有效杜绝了医务人员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发生。开展不定期督导,督导医疗机构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职责情况、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重点科室巡逻情况。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控制、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巡查监督,加大对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抗(抑)菌制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医疗美容、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处置个体诊所投诉举报、药房非法坐诊、游医摊点99起,下达整改意见书81份,罚没款32.4493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5.双随机任务圆满完成。完成了四川智慧卫监平台125家抽检任务,其中涉及3个领域35个抽检任务以及宾旅馆业双随机任务的监督检查、检测任务。

6.线上自查任务。督促指导53家参与线上自查的医疗机构在四川智慧卫监系统开展每季度依法执业自查。组织完成全县中、小学校春秋两季学校卫生和托幼机构卫生自查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情况列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执行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的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

(二)定期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并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动态完善、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按要求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三)管好带好一班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中层干部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对执法案卷进行内部稽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大比武,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指导以及执法不公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议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意见。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及时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清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六)加强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和监督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职工会前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各种节日和活动认真开展对公众的普法以及对管理对象开展现场普法和边执法边普法工作,增强其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学习法律法规还不深入、不全面。因日常工作繁杂,学习法律法规有走马观花的现象,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平时重抓业务、轻学法普法。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改进,工作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还不够。
  
   四、来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刑衔接机制。
    (三)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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