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9日在仪陇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仪陇县审计局局长 罗斯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安排布置及推进情况
2024年9月27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赓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推动落实该项工作,要求审计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
各整改责任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真实、完整、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对主管领域内审计整改工作及时跟进督促,把审计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发展,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县审计局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建议;配合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对县司法局、统计局、柳垭镇等单位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调研。
截至2024年11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9类193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62个问题有150个已整改到位(完成率93%);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9个问题有8个正按整改方案要求有序推进、11个已整改到位;要求持续整改的12个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通过问题整改,上缴财政资金545.0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3213.14万元,归垫或调整账务1556.95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69亿元;采纳审计建议65条,完善机制、制度17项,修订规范性文件1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关于组织财政收入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对未及时督促代征单位上缴入库非税收入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落实人员制发了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德运水投进行整改。二是对少下达首德公司的45.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首德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3日上缴国库。
2.关于预算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一是对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的问题,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经请示财政同意调整用于其他项目231.47万元,先锋镇等3个单位已按规定上缴财政16.43万元。二是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未及时兑现的问题,截至2024年9月,已拨付372.93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对2022年4月竣工验收的仪陇县农村生活污水试点工程项目部分处理站设施损坏无法运转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安排运维单位完成损坏设施设备的修复,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二是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三河镇等单位已和县财政局联系,学习掌握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和做法,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方面
1.关于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对处于报废状态的未使用车辆编列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问题,县司法局已按规定报废车辆,并在以后年度严格据实编制预算。二是对财政收入执收缴库不规范的问题,县融媒体中心等2个单位已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26万元上缴县财政;县水务局已督促用水企业补缴水资源税及滞纳金0.13万元。三是对滞留的105.36万元土地补偿金,双胜镇已于2024年6月拨付到村。
2.关于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走样的问题。一是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的4.56万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县就业局已于审计期间追回。二是对个别农户重复享受的灾损重建和农村危改等补助资金7万元,芭蕉乡等3个乡镇已追回。三是对使用冬春救助资金0.1万元支付机耕道占地补偿款的问题,县应急局正在调查处理。四是对未及时停发已死亡人员生活补助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按规定停发,并追回多发的补助资金0.41万元。
3.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对小微自主采购项目询价把关不严、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柳垭镇、县司法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对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学习,并在今后严格执行。
4.关于小微项目建设管理仍需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项目验收不实,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8.55万元的问题,二道镇等6个乡镇已全部追回10个项目因验收不实多结算支付的工程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二是对项目结算把关不严多支付3个项目工程款0.51万元的问题,县融媒体中心等2个单位已全额追回。三是对2个项目超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5.11万元的问题,县水务局等2个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今后严格工程款项拨付审核把关。四是对合同约定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先锋镇承诺在今后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核,有效防范合同风险。五是对2个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的问题,县水务局等5个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在今后严格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有效防范履约风险。
5.关于行政事业性国资管理仍需重视的问题。一是对新增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的问题,县统计局等2个单位已将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的问题,县司法局等2个单位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县司法局预计12月份完成,县融媒体中心已清理完成并按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三是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行政审批局等3个单位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县统计局已完成清理并进行账务处理,县行政审批局已清理查明原因,县水务局正在清理中。四是对未按规定处置报废资产的问题,县统计局等2个单位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置。
6.关于部门财务基础工作亟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二道镇等7个单位已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柳垭镇已落实专人对银行存款账实不符进行清理。二是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县行政审批局等4个单位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其中县司法局已全面完成清理并收回个人借款0.6万元。三是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融媒体中心等3个单位组织职工对公务卡结算制度规定进行了学习,并在今后严格执行;三河镇已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和柳垭镇再次组织职工对内控制度进行了学习,并在今后严格执行;县司法局修订完善了内控制度,并在今后严格执行。四是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融媒体中心等2个单位已按规定标准补收会费0.86万元,县统计局工会已按规定设置账簿独立核算。
7.关于强化下属单位管理应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柳垭镇和三河镇已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今后严格落实转账结算制度。二是三河镇已督促对产业扶持基金逾期多年未收、损失风险大的相关村组织人员进行催收,并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县融媒体中心对龙翔公司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已责成其落实专人对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待请示县国企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问题,龙翔公司已按规定计提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对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龙翔公司已会同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团队等研究制定公司业务全流程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业务管理台账,拓展营销渠道,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
(三)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金项目审计方面
1.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种粮直接补贴政策效应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对2022年种粮大户补助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农业农村局立即暂停发放,并组织人员全面进行复核,确保最终发放对象精准性;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贴面积核实不准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追回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多领的农药。二是关于支持种粮项目和资金绩效不高的问题。对4户种粮大户重复享受的38万元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3年12月追回;对3家种植业投保人虚增面积投保,导致财政多补贴的21.44万元资金,审计期间相关保险公司已退回县财政。
2.水利发展资金绩效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问题。对前期工作滞后,程序倒置的问题,县住建局等2个单位承诺今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打好提前量,确保按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受处罚,导致项目资金损失的问题,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双胜镇火红村住房保障和幸福美丽新村项目监管不到位,验收当年即出现墙裙等部位表层脱落的问题,县住建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验收不实,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11.78万元,柴井乡等5个乡镇已在审计期间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18个2022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验收资料不完善的问题,日兴镇承诺今后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项目验收管理。
3.2022—2023年度浙川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基层医卫能力提升项目违规设置采购评审加分条件的问题,县卫健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今后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违规指定供应商的问题,县民电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反省,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再学习,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二是关于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对象的问题,县教体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公共工程投资控制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仪陇县河东南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磋商文件资质设置不合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磋商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并在今后严格执行。二是对首德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日兴镇古楼村一社鼓楼寨窝滑坡治理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不完善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加强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并在今后严格执行。三是对仪陇县绿水河保平镇防洪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未经专家论证或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未及时开展收方计量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收方计量。四是对仪陇县嘉陵江三桥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总监签字拨付工程进度款、7个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监管。五是对部分建设项目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善项目资料。
2.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3个项目未办理开工手续的问题,仪陇县河东南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已补办相关手续;仪陇县两宫路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暨仪陇县清源小学校建设项目地上部分(清源小学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地下部分(停车场项目)正在办理中;杨家岸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一期)正在办理。二是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5个EPC项目无经审查的施工图,随意变更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正在督促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三是对仪陇县农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未按规定报送财政评审,以自行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招标控制价价的问题,鉴于项目已完工,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四是对仪陇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先施工后补招标程序、仪陇县河东南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中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承诺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五是对杨家岸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一期)未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管沟回填、包管未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的问题,已按实际做法变更设计,工程价款按实际做法据实结算。六是对建设单位管理缺位、监理单位监督失位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参建单位实际到岗履职情况结算服务费用。七是对审计整改拖延敷衍的问题,审计督促后,建设单位已落实整改,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五)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审计方面
1.关于对巡河次数不达标、河面漂浮物未及时打捞等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柳垭镇等单位成立专班落实整改,并安排专项资金打捞河面漂浮物。
2.关于对拆旧复垦制度落实不到位、动态巡查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柳垭镇等单位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专班具体落实,对未批先建农户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并补办审批手续。对遏制耕地闲置、荒芜的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柳垭镇已督促相关村社复垦并种上了农作物。
3.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柳垭镇督促相关村社对焚烧秸秆农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政策宣传力度和巡检力度。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审计移送的15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处分,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2023年11月以来,有关部门反馈的审计移送线索查处结果反映,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9人;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警示提醒、约谈、批评教育63人。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整改措施
本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12个(占7%)尚未整改到位,其中: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方面的问题4个、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2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的问题6个。综合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来看,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县审计局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有的问题受限于地方财力薄弱,需筹措资金持续推进解决;有的问题涉及面广、整改周期长,需完善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消化;有的问题整改受限于经济环境影响和外部因素,需在分类处置基础上审慎推进;个别问题还涉及司法程序,需要稳妥有序推进。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按照审计要求,制定阶段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正按计划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遵照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要求,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紧盯不放、一跟到底,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通过社会监督倒逼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更加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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