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农特产品品牌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报送<仪陇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方案>的报告》(仪商经信〔2023〕55号)、《关于对<仪陇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方案>的批复》(仪协作办〔2023〕12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利用消费帮扶项目资金,切实提升消费帮扶成效,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适用对象
县内农特产品企业。
二、补贴方式
补贴实行“实事求是、自主申报”模式。
三、支持方向
(一)创建企业特色品牌。企业成立专业品牌运营团队,突出企业特色,推出系列特色产品品牌。
(二)加强品牌宣传推广。通过广告投放、媒体大力宣传、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公账户复印件
5.创建品牌佐证资料(专业品牌运营团队、商标注册证等充分佐证资料)/品牌推广佐证资料(广告投放、媒体宣传报道、入驻电商平台等充分佐证资料)
6.企业承诺书
(申报资料采用蓝色封面,标准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封面及内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在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仪陇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内贸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仪陇县宏德大道一段9号4楼;联系人:袁静;联系电话:18227379807)
(二)审核。申报后,县商务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审核通过;反之,不予审核通过。
(三)公示。县商务经信局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发放。公示结束后,县商务经信局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法律责任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主体或个人因被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申请奖补。
(二)申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申报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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