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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12

关于《仪陇县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 》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12 | 来源: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陇县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提升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仪陇县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交通运输部10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调研和分析。对仪陇县城区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和管理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发现问题和需求。

2.借鉴和参考。借鉴南充市及其他城市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仪陇县的共享单车运营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3.征求意见和修改。2023109,我局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到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未收到不同意见和建议。20231123日通过县人民政府党政网征求新政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意见,收到反馈意见8条,采纳5条,《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从共享单车管理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企业运营管理、 监督考评等方面进行明确。主要内容有:

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以“控量、有序、公平、便民”为原则开展共享单车备案准入,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维护各方权益,推进实施政府、社会、企业及承租人共管、共建、共赢机制。 

(二)实施范围和期限。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仪陇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自20242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管理责任。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实施共享单车的投放、运营、退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督考核运营企业日常运营管理;运营企业具体负责运营车辆投放、安全、运营、规范停放等具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用车规则和信用管理机制,管理约束用户行为

(四)准入及退出。主要明确了运营企业资质、车辆准入投放运营要求、投放和退出程序、监督考评和有关法律责任。主要举措是:

1.引进技术实力强、管理规范、经营信誉好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2.明确投放车辆的限量、回收、退出等条件和要求。

(五)运营管理。主要明确了运营企业严格秩序管理、严格安全管理、规范使用行为和加强信用监管。主要举措是:

1.建立共享单车骑行、停放规范管理制度,划定禁止骑行区域;

2.制定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明确共享单车管理的考核及结果运用;

3.加强共享单车服务领域信用管理,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信用体系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处理。

(六)客户服务和社会责任。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投诉处理、客服支持等方面。

七)具体实施。明确了由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施行日期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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