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立山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镇属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户:
现将《立山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立山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是极易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高危行业,烟花爆竹进入生产经营的旺季,更加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行为,深刻汲取“11.7”名山服务区危货运输爆燃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根据仪安委办函〔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安 然 党委书记
李 鑫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飞翔 立山派出所所长
罗酬鸿 立山市监所所长
孙 科 应急管理办主任
吴华强 综合执法办主任
唐 豪 乡村振兴办主任
张 荣 应急办工作人员
余柯成 应急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研究处理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责任分工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经营行为,组织查处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取缔不具备法定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
派出所、综合执法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查处非法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交管站: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协助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乘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
市监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营业执照,依法查处超范围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
四、整治范围
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
五、整治内容
(一)坚决打击非法营运销售。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集中行动。
1.零售网点:一是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重新择店并在新店经营,二是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库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距离、布局是否超量存放,四是有无产品流向登记,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2.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对非法贩运烟花爆竹行为予以打击,重点查处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私运、违反许可事项、超量运输、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全镇经营网点开展巡回检查,对繁华地段、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凡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从异地进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二)有力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实行配送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各零售网点必须达到经营烟花爆竹的条件,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必须从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销售,不得私自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按照县政府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储存总量不得超过70箱,严禁超量储存,严禁混存混放。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按照“户户见面”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经营旺季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经常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状况,督促业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对达不到经营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治,整治达不到要求的,将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取缔。
(三)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817-7688007),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镇政府将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已进入旺季,也是事故的高发期,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认清当前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形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应急办、派出所、交管办、综合执法办、市监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运,按照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要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把非法运输、储存、经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长效监管,持之以恒。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