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立山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根据仪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关于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做好当前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仪安委〔2023〕7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立山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3日
立山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解决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6.22”张国清副总理组织召开的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镇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燃气行业法治秩序,深入开展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摸排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运营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立山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安 然 党委书记
李 鑫 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副组长: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弋 宏 党建办主任
翟 栩 党政办主任
高 剑 财政所所长
李 琴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唐 豪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主任
孙 科 应急管理办主任
吴华强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黄河江 依法治理办主任
刘飞翔 派出所所长
罗酬鸿 市监所所长
林江水 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 松 竑源天然气立山分公司负责人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王凯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孙科、余柯成、张荣三同志为成员。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辖区内所有城乡燃气用户
(二)排查重点:
1.管道燃气用户
(1)热水器是否合格、有无烟道,烟道是否堵塞、是否伸出户外;
(2)燃气管道、阀门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漏气;
(3)燃气灶具是否合格、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
(4)是否使用合格连接软管,软管有无漏气、是否超长、是否私接三通,以及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等;
(5)燃气计量器具是否超过使用年限(10年),是否私接分表;
(6)同一用气场所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
(7)非居民用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安装。
2.液化石油气用户
(1)燃气管道、阀门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漏气;
(2)燃气灶具是否合格、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
(3)是否使用合格连接软管,软管有无漏气、是否超长、是否私接三通,以及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等;
(4)气瓶是否超年限使用,罐体是否变形、严重锈蚀,角阀是否完好,减压阀是否漏气;
(5)同一用气场所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
(6)非居民用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安装。
四、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18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立即系统开展立山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镇属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燃气用户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用户,做到户户见面。对“到访不遇”的用户要加强联系,尽早入户检查;对“隐患拒改”的用户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立即全面排查本行业本领域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风险和问题隐患要分类建立清单台账,严格按照程序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配合县级监管部门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等,坚决防止出现执法不严和“宽松软”现象,做到有错必纠,违法必查
(三)提升燃气安全意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将本次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大事要事来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监测预警措施,有效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教育警示和培训。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在6月25日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紧急安全培训,并把安全培训作为从业人员上岗“第一课”,确保每个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知悉岗位风险、掌握应急技能。
(五)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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