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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4008788664U/2023-000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01

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立山镇2023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 来源: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经审定,现将《立山镇2023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202391


立山镇2023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田间火源管控得到有效落实,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南充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要求,结合《仪陇县秸秆露天禁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仪府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县关于绿色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和科技支撑的原则,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强化示范引领、配套扶持政策、创新机制体制等,不断优化“五化”利用结构,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确保全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禁烧宣传。利用广播、新媒体、标语横幅、印发资料和召开会议(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坝坝会、环保专题会)等形式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农户主动参与、自觉禁烧。对易发焚烧点,要采取提前“打招呼”的方式,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的舆论氛围,引导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禁烧巡查。健全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禁烧联动 巡查制度,结合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好“五包”责任(县级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在主要交通路口、重点区域、易发生着火点的地方,特别是田间地头和乡镇交界地带,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强度的监控防范,采取“晚上查禁烧、白天查黑斑”的方式,不定期督导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露”的目标。

(三)抓好饲料化利用。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在牛羊养殖基础好的牛羊标准化饲养村社,大力发展饲草饲料种植,完善秸秆青贮、氨化池、沼气池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提高秸秆利用水平。

(四)抓好肥料化利用。充分发挥秸秆还田利用的主力军作用,因地制宜推广加装秸秆粉碎匀抛装置的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翻转犁等装备,鼓励对没有切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械改造加装秸秆切碎(粉碎)匀抛装置,便于秸秆还田、埋茬作业,促进秸秆粉碎还田。大力推广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就地腐熟还田 技术,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大力实施堆肥还田培肥地力。

(五)抓好产业化利用。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延长产业 链条和提升附加值,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价值和效率。大力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以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为依托,加快秸秆伐木、纤维原料等工业化原料利用。

(六)抓好新型主体培育。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建立秸秆集中收贮点、利益联结机制、秸秆收贮运服务,收集农作物秸秆,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等利用领域,培育一批市场化利用主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七)抓好实用技术推广。大力普及秸秆直接还田技术、 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秸秆堆沤技术、秸秆有机肥生产技术、秸秆 “三贮一化”技术、秸秆栽培草腐生菌技术、秸秆植物栽培基质技术,加强对实用成熟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推广“秸秆—家畜养殖—沼气工程—沼气集中供气”“秸秆—沼气工程—沼渣一高效肥料特色种植”“秸秆—沼气工程—沼液—果蔬灌溉”等循环利用模式,引导让向秸秆科学化、实用化方向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的属地责任。各村(居)要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管控,完善秸秆禁烧互相监督机制,形成共同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扶持。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做到应补尽补和二次累加补贴。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对用作饲料、基料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型 主体,整合相关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对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加 工板材的企业在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加强督导考核。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进行通报,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不听劝阻、恶意焚烧造成危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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