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4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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