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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400878871XR/2021-0137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3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7-23 | 来源:政府办


仪府办函〔202189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2


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南充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组织保障

成立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牵头推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明确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对标国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建立细化考评指标,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梳理短板弱项,逐一整改提升。推进各部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发挥县委目绩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五方联动”的协同牵头机制作用,推动各责任主体各负其责、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目绩办、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指标要点

(一)开办企业。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大力推广“一窗通、营商通”平台,企业开办各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进一步精简所需材料,全面执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探索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开办企业复印资料、刻制首套印章(含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提供税务Ukey和邮寄服务免费,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零跑路”。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在后续审批过程中互认共享。市监部门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引导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实现企业注销“零见面”。推出套餐式注销,首批整合市场监管系统涉企经营许可,实现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经信局、县税务局、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仪陇支行,责任单位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全力做好配合工作,下同)

(二)办理建筑许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简化项目报建手续,以办成项目前“一件事”为目标,探索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在政务服务网(大厅)一窗受理、统一出件,审批部门同步评估、同步审批。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实行设计方案、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推进“多测合一”工作,推广“中介超市”。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实行水电气视讯等网上申报。开展区域评估,抓好项目的成果编制和示范应用,加快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尽快将各项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具体落实到“一张蓝图”上,策划生成可直接操作的项目,尽早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策划生成项目案例。制定场景式审批流程,优化环节设置、压缩办理时间、精简证明材料。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并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且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审批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在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实施一次申请、一次发证,实现审批服务总时限不超过30天。到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平均用时分类控制在307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建筑许可环节时间压缩到省内一流标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规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仪陇生态环境局、县人防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管委、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工改成员单位)

(三)获得电力。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供电企业派员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3号楼)开展线下报装业务,同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完成注册,完善并优化网上办事指南,公开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落实专人接受企业在线咨询及业务指导。电力报装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前办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为低压小微企业办电开展“三零”(零审批、零上门、零投资)服务,延伸投资界面,为低压小微企业出资建设外部接电工程,计量装置及之前的线路设备均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对于工业园区内大容量客户,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政府审批、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代办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审批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内;高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4个环节;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办电压减至3个环节,装表临时用电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1个、20个工作日内;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线上办电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管委、县行政审批局)

(四)获得用水用气及有线电视、网络服务。优化获得用水用气和有线电视、网络等公用事业服务。供水、供气、广电企业派员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3号楼)开展线下报装业务,同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完成注册,完善并优化网上办事指南,公开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落实专人接受企业在线咨询及业务指导。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网络报装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前办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完善小微企业用水用气和有线电视、网络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和可靠性。推进用水用气和有线电视、网络便利化改革。用水报装流程简化为“受理及勘查、反馈及预算、缴费及注册、验收及通水”4个环节。针对用气涉及的联合审批、减免费用政策、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成本监审机制、5%燃气储备等制定工作方案并加快推进。工程量较小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水、用气报装及通水、用气,较大工程建设项目15工作日内完成用水用气报装审批。有线电视、网络报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动实现网上报装、就近报装和网络在线支付,实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网络服务智能化。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网络通道建设相关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临时占用绿地许可、占用道路挖掘许可等事项并行办理,实现1个环节审批,审批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经信局、县自规局、县文广旅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德运水投及供水企业、天然气供应企业、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五)登记财产。推进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化改革。202110月底前完成房管、税务、不动产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共享,持续推进“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实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可办。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整合为1个环节,一般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和企业办理非住宅类转移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查封、异议、抵押注销等即时办理。开展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涉及税收缴纳(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与不动产登记的“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窗办、一日办、一网办”。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推行以“原件核验”方式进行网上办理。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同步过户。(牵头单位:县自规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经信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天然气供应企业、德运水投及供水企业、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六)纳税。优化纳税服务方式。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减税降费咨询辅导窗口,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优惠咨询服务。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可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可办。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纳税次数减少至6次,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总税收和缴费率下降至50%以内,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邮政公司、人行仪陇支行)

(七)办理破产。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打破破产案件立案难、审查慢壁垒,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度,深化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立案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措施,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落实破产简易审理意见,应用破产审判“互联网+”模式,提升审判效率,通过全国破产重整信息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多个平台进行债权申报、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压减案件审理时限,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结,一般案件控制在2年以内。(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金融工作局、经管委、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仪陇支行、国网仪陇供电公司)

(八)获得信贷。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全国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城市,推动动产抵押登记统一化、线上化、快速化。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筹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更好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加大政企银对接力度,围绕产业功能区融资需求,多维度、多形式、全覆盖开展产融对接,实现资金供需精准对接,扩大政策性贷款规模。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制定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推动全县融资担保公司或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实施中小企业金融纾困专项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余额及增长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0年基础上保持平稳态势。(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县自规局、县财政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社保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仪陇支行)

(九)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优化“示范判决+集中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探索证券期货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拓宽投资者维权渠道,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探索公司僵局解决途径,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县法院、人行仪陇支行、县司法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

(十)执行合同。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用好被执行人资产信息全方位查询系统。实行自动随机分案,使市场主体能够获得更公平、透明、公正的司法救济。完善电子诉讼规则,实现诉讼活动“一网通办”。推进电子送达改革,努力解决送达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出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施细则。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简易程序及小额速裁程序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探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力争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80%。(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自规局)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加速推进“互联网+智慧监察”建设,依法减免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制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推行信用担保和银行保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劳动力市场执法检查,依法治理欠薪和非法用工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欠薪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无欠薪。按照上级要求,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逐步推进职称考评申报、审核和缴费网上办理,职称和资格证书实现电子化。大力实施“帅乡英才工程”,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监督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市监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公务员局、县人才办、人行仪陇支行)

(十二)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改进招标信息、政策法规、合同执行情况等信息发布、查询体系和渠道,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扩大采购信息范围,实现微网互通,多渠道在线查询。中标通知书实行快递寄递送达或电子通知书直接下载。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少收或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推广电子保函代替纸质保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严格按规定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评审优惠。加大预付款力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

(十三)招标投标。推进招投标公平竞争。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查纠典型问题和案件。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探索建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在工程类招标中实现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全流程电子招标,对适宜电子化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化体系,利用大数据集成分析手段,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强化动态监督和预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市监局、县自规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政务服务。

1.持续规范审批服务。根据省市公布的事项目录,编制公布我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整合和取消重复审批,统一有冲突的审批条件,严防变相审批和乱设审批。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证明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全面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完成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将一批需求量大、含金量高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或委托乡镇实施,确保“就近办”工作的落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民政局)

2.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规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统一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依据省市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适时梳理公布我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推动实施。开展系统对接攻坚,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全部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口方式对接。加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汇聚、管理和应用,凡已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县政府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等电子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3.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全面推行“四川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实名认证,并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提供“离线码”“无码通道”等便捷服务。将前期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等经验做法深入推广。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预约排队、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方式,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加强自助办事终端应用,实施“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对接省上制定的“省内通办”清单,规范“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均可异地办理不同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实现国、省要求的“跨省通办”事项基础上,聚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尽力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跨省通办”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

5.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机制。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大评价二维码推广运用,提升主动评价率。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功能,实现评价数据全汇聚。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承接好上级部门整合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分派和督办工作,建立热线服务能力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公布的业务咨询电话,加强运维保障,建立与12345”热线互通互转机制,对办理回复坚持常态化抽查、督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建立企业对接机制,协助开展打假护企和海外维权。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探索专利保险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深入实施商标地标品牌经济、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培育等专项行动,编制发布重点领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商务经信局、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县金融工作局、经管委、人行仪陇支行)

(十六)市场监管。加强市场公平有序监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健全完善“同一标准办一件事”市场准入服务系统。建立涉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质量。围绕信用信息披露、联合奖惩措施、信用环境营造等内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机制,开展政务失信常态化专项治理。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依托上级“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县统一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建立完善监管实施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处理方式、法规依据、年度监管计划、联合监管部门等。建立健全“一库两单”,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双随机监管事项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经管委、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旅局、县自规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教科体局、县交通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司法局、县网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建立健全科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机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做好就业创业、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劳动关系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投资促进工作,提升投资便利度。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全面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管委、县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统计局、仪陇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监局、县经合外事局、县铁建办)

(十八)跨境贸易。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流程,精简要件材料,实现全程网办,压减办理时间。加大外贸企业的培育力度,争取外贸惠企政策,主动对接上级海关,积极协助外贸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进一步减少进出口通关时间、降低通关合规成本。(牵头单位:县商务经信局,责任单位:经管委)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配齐配强力量,加强工作联动,助推改革落实。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突出成效的县级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不落实、目标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根据上级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亮成绩单、晒排名表,排名靠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县级部门(单位)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整改汇报。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机制,广泛收集市场主体的感受和意见建议,并将结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依据,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目绩办、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全县年度重点任务和县级部门牵头任务“两本台账”,实行“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细化考评指标,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推动改革落实。对服务企业、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探索实行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政协专题调研、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目绩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各指标责任单位)

(三)强化纪律保障以我县入列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联系点为契机,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六大领域”系统治理和“联企清风行”活动,拓宽涉企问题收集渠道,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紧盯服务企业和惠企政策落实,组建监督执纪专班,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优先处置、专项办理,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着力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点。(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目绩办、县行政审批局)

(四)支持探索创新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资源,探索具体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指标责任单位)

(五)加大舆论宣传县级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让“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是城市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重商、尊商、亲商”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活动,通过新媒体、移动终端、社交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解读,多用企业和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表述,着力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开展年度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评选,持续扩大仪陇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附件: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排在第一个的为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一、开办企业

1

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窗通办、一次办结,企业开办各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2.对相同材料、近似表单进行压缩整合、全程复用,以部门数据共享的方式进一步精简材料,实现一套材料、一次采集。3.全面执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4.线上线下一体化,大力推广“一窗通、营商通”平台,确保一网一窗全环节办理同质同效。5.全面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含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免费复印、免费提供税务Ukey和邮寄服务等。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仪陇支行

20218月底前

并持续

推进

2

围绕教育、工程建设、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取消工业产品生产、数字经济等领域不必要审批和不合理条件的相关规定。

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商务经信局

202112月底前

3

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县行政审批局

20219月底前

4

推出首批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整合市场监管系统涉企经营许可,实现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

20219月底前

5

开展证照联办改革。以一次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打通企业开办和前后置许可等业务全流程,加强部门协同,整合营业执照、培训学校许可、店招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审批事项,推进“1+N”(一个营业执照和多个前后置许可证)多证联办审批模式,探索实现培训学校、食品经营等高频事项准入、准营一件事情、一次申请、并联审批、一次办好,实现准入即准营。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

202112月底前

6

修订出台放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

县市监局

20219月底前

7

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

逐步推进

二、办理建筑许可

8

简化项目报建手续,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精简规范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限时办结。

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仪陇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202112月底前

9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压缩申请材料,实现每个阶段一套标准化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份材料清单,重复材料部门共享,电子证照系统获取。

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

202110月底前

10

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成立多规合一改革工作专班,提出明确进度计划,加快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规划集成、成果质检、叠加分析、辅助审查等综合服务功能。

县自规局

202112月底前

11

试点推行区域评估,在县工业园区、推行区域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一并开展环评、水保、地灾、地震安评等基本评估,统一出具区域评估成果,完成各单项评估成果汇总,除特殊工程外的项目可以直接运用区域评估成果,压缩项目前期生成周期。

县自规局、经管委

202112月底前

12

推进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探索实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

县住建局

20218月底前

13

推进多测合一,统一建筑工程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的规划、绿地、用地、房产、消防、人防和地下管线测量内容和要求,将综合测绘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各项成果资料共享互认,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11月底前

14

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并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且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审批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在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实施一次申请、一次发证,实现审批服务总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202110月底前

15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出台关于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办法,细化告知承诺事项、要件及格式文本,对实施告知承诺的项目,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规局等工改成员单位

202112月底前

16

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分类控制在307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办理建筑许可环节时间压缩到省内一流标准。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规局、县人防办

202111月底前

三、获得电力

17

1.供电企业派员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3号楼)开展线下报装业务,同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完成注册,完善并优化网上办事指南,落实专人接受企业在线咨询、报装及业务指导。2.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实体政务大厅等渠道,全面公示用电报装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办理进度(此项7月底前完成)。3.电力报装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前办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4.对低压小微企业办电开展“三零”(零审批、零上门、零投资)服务。

县发改局、县商务经信局、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管委、县行政审批局、县自规局

202110月底前

18

1.延伸投资界面,为低压小微企业出资建设外部接电工程,计量装置及之前的线路设备均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2.对于工业园区内大容量客户,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政府审批、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代办服务。3.工程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审批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内;高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4个环节;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办电压减至3个环节,装表临时用电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1个、20个工作日内;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线上办电率达到98%以上。

县发改局、县商务经信局、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规局、县公安局、经管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10月底前

四、获得用水用气及有线电视、网络服务

19

1.供水、供气企业派员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3号楼)开展线下报装业务,同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完成注册,完善并优化网上办事指南,落实专人接受企业在线咨询、报装及业务指导。2.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实体政务大厅等渠道,全面公示用水用气报装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办理进度(此项7月底前完成)。3.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网络报装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前办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德运水投及供水企业、天然气供应企业、广电网络公司

20217月底前

20

推进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用水报装流程简化为“受理及勘查、反馈及预算、缴费及注册、验收及通水”4个环节,针对用气涉及的联合审批、减免费用政策、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成本监审机制、5%燃气储备等制定工作方案并加快推进,年底前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工程量较小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水、用气报装及通水,较大工程建设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水用气报装审批。有线电视、网络报装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

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德运水投及供水企业、天然气供应企业、广电网络公司

202110月底前

21

推动实现网上报装、就近报装和网络支付,推动天然气实现网上缴费,实现水、电、气、有线电视和网络服务智能化。

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发改局、德运水投及供水企业、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天然气供应企业、广电网络公司

202111月底前

22

水电气通道建设相关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临时占用绿地许可、占用道路挖掘许可等事项并行办理,实现1个环节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9月底前

五、登记财产

23

深化不动产审批全流程信息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纳税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202110月底前

24

全面实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可办。

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202111月底前

25

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整合为1个环节,一般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和企业办理非住宅类转移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查封、异议、抵押注销等即时办理。

县自规局

202112月底前

26

对低风险项目探索实施“一站式”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实现“验登联动”。

县自规局

持续推进

27

开展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涉及税收缴纳(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与不动产登记的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窗办、一日办、一网办

县自规局、县税务局

202111月底前

28

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推行以原件核验方式进行网上办理(即:审批单位对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和申报材料默认真实有效,开展审批工作;申请人在通过网上审核和完成网上缴税后,携带原件材料到窗口进行真实性核验,核验通过后领取结果)。

县自规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29

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同步过户。

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经信局、县文广旅局、德运水投及供水企业、天然气供应企业、国网仪陇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02111月底前

六、纳税

30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等政策信息,实时跟踪税收及非税收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对政策落实不及时、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县税务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自规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邮政公司、人行仪陇支行

202112月底前

31

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减税降费咨询辅导窗口,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优惠咨询服务。

县税务局

202112月底前

32

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可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可办。

县税务局、人行仪陇支行

202112月底前

33

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纳税次数减少至6次,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总税收和缴费率下降至50%以内,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

县税务局

202112月底前

七、办理破产

34

打破破产案件立案难、审查慢壁垒,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度,深化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立案绩效考核制度。

县法院、县政府办、县检察院

202111月底前

35

积极探索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措施,加快推进一批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县法院、县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经管委、县信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仪陇支行、国网仪陇供电公司

20219月底前

36

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结,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应用破产审判互联网+”模式提升审判效率,通过全国破产重整信息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多个平台进行债权申报、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

县法院、县检察院

202111月底前

八、获得信贷

37

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全国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城市,推动动产抵押登记统一化、线上化、快速化。

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县市监局、县自规局

202112月底前

38

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制定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推动全县融资担保公司或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主动对接上级争取企业融资授信改革试点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实施中小企业金融纾困专项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余额及增长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0年基础上保持平稳态势。

县金融工作局、县自规局、人行仪陇支行

202111月底前

39

推广电子保函、电子担保和电子保证保险,加大政采贷信用融资工作力度,扩大投标贷等金融服务范围。

县金融工作局、县发改局、人行仪陇支行、县财政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2月底前

40

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不合理附加费用,深入开展信易贷”“银税合作”“银商合作等举措,创新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努力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续贷、首贷占比。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筹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更好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

202110月底前

41

充分运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社保局、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

202112月底前

九、保护中小投资者

42

优化“示范判决+集中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探索证券期货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拓宽投资者维权渠道,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县金融工作局、县司法局、县法院

持续推进

43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探索公司僵局解决途径,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县金融工作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法院、人行仪陇支行

持续推进

44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全面清理取消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

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经信局、县税务局

202110月底前

45

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专项建设费用。

县金融工作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202111月底前

十、执行合同

46

用好被执行人资产信息全方位查询系统。实行自动随机分案,使市场主体能够获得更公平、透明、公正的司法救济。

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自规局

202111月底前

47

完善电子诉讼规则,实现诉讼活动“一网通办”。推进电子送达改革,努力解决送达难。

县法院、县司法局

202110月底前

48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出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施细则。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简易程序及小额速裁程序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两次开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县法院、县司法局

202111月底前

49

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力争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80%。提升合同纠纷案件调解诉讼时效,做到快审快结;开展涉企案件积案清理和回头看

县法院、县司法局

202112月底前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

50

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加速推进“互联网+智慧监察”建设,依法减免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制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推行信用担保和银行保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县人社局、县市监局、人行仪陇支行、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

持续推进

51

开展劳动力市场执法检查,依法治理欠薪和非法用工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欠薪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无欠薪。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

持续推进

52

推动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1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县人社局

202112月底前

53

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进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政策。

县人社局

20219月底前

54

建立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签章等措施,简化就业手续。

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20218月底前

55

按照上级要求,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逐步推进职称考评申报、审核和缴费网上办理,职称和资格证书实现电子化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

56

大力实施“帅乡英才工程”,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人才办、县公务员局

持续推进

57

建立市场化服务平台,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开展灵活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

58

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

59

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参保面,推动法定人群全覆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

60

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

十二、政府采购

61

改进招标信息、政策法规、合同执行情况等信息发布、查询体系和渠道,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扩大采购信息范围,实现微网互通,多渠道在线查询。中标通知书实行快递寄递送达或电子通知书直接下载。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少收或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推广电子保函代替纸质保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严格按规定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评审优惠。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2月底前

62

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和平台目录化管理,推进目录进平台并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目录内事项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

20217月底前

63

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开展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缺失专项检查,厘清采购人权责关系,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

202112月底前

十三、招标投标

64

梳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办、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0219月底前

65

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查纠典型问题和案件。

县发改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66

强化交易监管,加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化体系,利用大数据集成分析手段,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强化动态监督和预警,促进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0月底前

67

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探索建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在工程类招标中实现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全流程电子招标,对适宜电子化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

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自规局、县财政局

20219月底前

十四、政务服务

68

按上级要求,将一批县级行政职权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实施,扩大乡镇服务管理权限,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

县司法局

20218月底前

69

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梳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统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

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18月底前

70

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100%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县行政审批局、各行权单位和公用服务事业单位

20218月底前

71

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依据省市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适时对接制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实,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一业务标准、办理平台,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2月底前

72

聚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对接有关县(市、区),梳理外出务工人员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地。

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局

202110月底前

73

对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及时进行纠正,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向线下申请人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服务。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

74

开展系统对接攻坚,县级有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全部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口方式对接。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9月底前

75

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县乡政务服务窗口全覆盖接入电子证照库,实现已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证照。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1月底前

76

大力推动天府通办等手机APP应用,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手机端实现全程网办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

77

加快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全量全要素汇聚,增量电子证照通过接口方式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聚,逐步覆盖全县政府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等。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2月底前

78

推出100一证(照)通办事项。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1月底前

79

全面启动川渝地区户口迁移迁入地一站式办理。

县公安局

202110月底前

80

持续优化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20219月底前

81

推进川渝地区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20219月底前

82

深化川渝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和互认互贷,实现房地产信息开放共享。

县住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10月底前

83

全面落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要求,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

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202111月底前

84

整合和取消重复审批,统一有冲突的审批条件,严防变相审批和乱设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85

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证明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

县司法局

202112月底前

86

规范管理和培育发展中介机构。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涉审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设。规范涉审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明确中介机构指导管理部门责任,全面规范涉审中介服务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开展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加强对涉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

202110月底前

87

严格按照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中心全面推行四川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实名认证,并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提供离线码”“无码通道等便捷服务。

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

88

将前一阶段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网络视频会审等经验做法深入推广。

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9月底前

89

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预约排队、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方式,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加强自助办事终端应用,实现不见面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0月底前
并持续推进

90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规范执行省上制定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推动政务服务机构异地受理不同层级行使的事项。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1月底前

91

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确保国家要求的74跨省通办事项能实现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2月底前

92

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

县行政审批局

202112月底前

93

加强好差评宣传推广,加大评价二维码推广运用,提升主动评价率,加大差评整改力度,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建立好差评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好差评向公共服务等领域延伸。

县行政审批局

20217月底前

94

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加快清理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有序归并至“12345”热线,建立实施“12345”投诉快速响应、限时办结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县行政审批局

20219月底前

95

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公布的业务咨询电话,加强运维保障,建立与“12345”热线互通互转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1月底前

96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省内兼容互认一证通用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1月底前

97

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

202112月底前

98

大力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20219月底前

99

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退役军人、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政策找人

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0月底前

100

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开展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试点,制定出台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实施细则。

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20218月底前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01

建立仪陇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

县市监局、县教科体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文广旅局

202111月底前

102

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探索专利保险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

县市监局、经管委、县商务经信局、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

202111月底前
并持续推进

103

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探索制定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标准。

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104

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

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105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侵权线索判断鉴定机制。

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

202111月底前

106

深入实施商标地标品牌经济、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培育等专项行动,编制发布重点领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县市监局、县文广旅局、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

20217月底前

十六、市场监管

107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县市监局、县发改局

202110月底前

108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健全完善同一标准办一件事市场准入服务系统。

县市监局、县发改局

202110月底前

109

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完善监管实施清单,建立健全一库两单,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双随机监管事项全覆盖。

县市监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202110月底前

110

在市场监管领域制定实施全县重点商品监管清单,对疫苗、药品、食品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产品研究制定监管标准和流程,规范执法标准和行为。

县市监局、县司法局

202112月底前

111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汇集,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强化风险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

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经信局

202112月底前
并持续

推进

112

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

县发改局

202112月底前

113

全面加强信用监管,逐步实现各行业信用数据向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汇聚,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县发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112月底前

114

在教育、住建、交通、水务、商务、文化、旅游、水电气、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出台信用评价办法,加强信用数据应用,健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履诺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对失信违诺的加大追责和惩戒力度。

县发改局、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经信局、县文广旅局、县公交资源交易中心

202112月底前

115

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标准。

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经管委

202111月底前

116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标准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

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经管委

202111月底前

117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办法。

县市监局

202110月底前

118

针对金融科技、网上直播和短视频营销、网约车、在线诊疗、在线旅游等领域性质和特点,学习借鉴市场监管领域的经验做法,制定相关监管措施和方案。

县网信办、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教科体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县金融工作局

202110月底前

119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涉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完善涉企重大政策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和公众参与制度,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质量。全面清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及市场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领域涉及企业招标、投资的政策文件,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或条款,纠正采取变相、隐形手段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错误做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县市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02112月底前
并长期

坚持

120

加强审管衔接,理顺行政审批局、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者审批、监管、执法关系,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

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12月底前
并长期

坚持

121

规范监管执法,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替代现场监管,进一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整合现场检查事项。

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其他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

202110月底前

122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解决执法不公、裁量失度问题。

县司法局

202112月底前

123

组织对全县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的抽查。

县司法局

202112月底前

124

规范城市管理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12月底前

125

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围绕信用信息披露、联合奖惩措施、信用环境营造等内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机制,开展政务失信常态化专项治理。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教科体局

202111月底前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

126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县教科体局、县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经管委

202112月底前

127

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

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经信局、经管委

202112月底前

128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建立健全科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机制。

县教科体局、县发改局

202112月底前

129

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

县司法局

202112月底前

130

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新发展市场主体。积极争取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试点,对接推进全省民营企业雁阵五年培育和民营企业家梯队培育计划。

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县经合外事局

202112月底前

131

办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等节会活动,全力打造仪陇文化品牌。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

202112月底前

132

持续抓好中省系列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稳步实施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扩能改造,强化河(湖)长制,严格落实嘉陵江流域常年禁捕。

仪陇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202112月底前

133

积极创家森林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动全县森林覆盖率提升,力争电能替代电量突破500万千瓦时。

县自规局、县商务经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12月底前

134

扎实开展十大乱象整治,推动市容市貌大提升、大改善。大力推进汉巴南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铁建办

202112月底前

135

做好就业创业、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劳动关系等管理服务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相关权益。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持续推进

136

主动对接省市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为各类企业打造能随身带、随时查的涉企政策PC端和移动端APP及时归集和发布涉企政策,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一网可查可办。

县市监局、县商务经信局、县经合外事局、县统计局、经管委

202112月底前

137

完成对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推动修改完善。

县司法局

202111月底前

138

全面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全县职能部门和机关干部深入企业问需求、送政策、解难题。

县纪委监委、县级各部门

持续推进

十八、跨境贸易

139

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流程,精简要件材料,实现全程网办,压减办理时间。

县商务经信局

20218月底前

140

加大外贸经营企业的培育力度,争取外贸惠企政策,主动对接上级海关,积极协助外贸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进一步减少进出口通关时间、降低通关合规成本。

县商务经信局、经管委

持续推进

十九、组织保障

141

建立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县政府办

持续推进

142

发挥县纪委监委、县委目绩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五方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作用,推动各责任主体各负其责、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组建监督执纪专班,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优先处置、专项办理,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着力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点。

县纪委监委、县委目绩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

143

充分发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推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

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

持续推进

144

推进各部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各指标责任单位

持续推进

145

建立全县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县级有关部门牵头任务两本台账7月底前),细化考评指标,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地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

县政府办、各指标牵头单位

202112月底前

146

实行两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推动责任落实。

县目绩办

持续推进

147

对标2020年我县参加全省营商环境测评反馈结果和上级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梳理短板弱项,逐一整改提升。

县行政审批局、各指标牵头单位

持续推进

148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机制,广泛收集市场主体的感受和意见建议,并将结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依据,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委、县政协相关委室、县工商联、县行政审批局

202112月底前

149

坚持用数据说话,根据上级评估指标亮成绩单、晒排名表,排名靠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在县政府工作会上作整改汇报。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各指标责任单位

持续推进

150

畅通问题收集渠道,开展联企清风行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完善营商环境监测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好差评系统等问题收集和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红黄黑榜”通报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追责问责。

县纪委监委

持续推进

151

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资源,探索具体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每季度报送一篇典型经验材料。

各指标责任单位

持续推进

152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指标责任单位

持续推进

153

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主动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多用企业和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表述,着力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

持续推进

154

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优化专题培训,加强工作交流,推动改革协调发展。开展年度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评选,持续扩大仪陇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

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

持续推进

备注:责任单位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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