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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16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7 | 来源: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仪府办函〔202313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精神,进一步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全面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步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市献血办下达我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目标任务为8652人次、献血量2509080ml

(二)具体目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人数达到本单位总人数25%以上,各乡镇(街道办)辖区居民参与无偿献血人数达到常住人口数的12以上

二、工作安排

(一)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献血活动安排

1.献血地点:新政镇人民北路转盘处

2.献血时间:每月11日、219:0014:00

3.献血组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献血目标任务,组织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中或分散前往献血点参加献血活动,单位集中献血请先与县献血办、红十字会联系,进行具体安排;系统集中组织献血活动由牵头单位提前一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志愿者按时参加无偿献血。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献血活动安排

1.新政镇、金城镇献血活动安排

1)献血时间

新政镇:每月11日、219:0014:00

金城镇:每月15日、259:0014:00

2)献血地点

新政镇:新政镇人民北路转盘处。

金城镇:金城镇车站坝铜像园旁。

2.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献血活动安排

1)献血时间:详见附件1

2)献血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献血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无偿献血目标任务,组织本辖区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提前与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联系,确认献血地点、献血时间等相关事宜;集中献血活动前一天及时通知动员志愿者按时参加无偿献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无偿献血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献血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与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配合,积极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要做好全县无偿献血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血液采集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无偿献血统计工作为年终目标考核提供依据。为更有效推动此项工作落地落实,请各乡镇、度门街道办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络人员,在222日前将人员名单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县献血办(县卫健局三楼医政医管股),并及时加入仪陇县献血工作微信群。联系人:唐红强,电话:7227090,邮箱:63592173@QQ.com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列为公益宣传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强化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无偿献血公益知识的知晓度,号召更多健康适龄群众参加无偿献血。

附件:1.仪陇县202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2.仪陇县202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责任分解表

3.仪陇县公民无偿献血联络人员名单统计表

4.无偿献血宣传资料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6

(县献血办联系人:唐红强,电话:18781717328

县红十字会联系人:席蓉,电话:18783936266

附件1

仪陇县202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献血时间

献血组织单位

献血地点

采血车

场次

新政镇:

每月11日、21

县城各单位、市民

新政镇

五星花园

1

24

金城镇:

每月15日、25

金城镇各单位、市民

金城镇朱德

纪念园门口

1

24

3

2

柴井乡

柴井乡场镇

1

8

8

先锋镇

先锋镇场镇

1

9

凤仪乡

凤仪乡场镇

1

14

度门街道办

度门街道

1

16

双胜镇

双胜镇场镇

1

20

保平镇

保平镇场镇

1

24

赛金镇

赛金镇场镇

1

29

大仪镇

大仪镇场镇

1

4

6

福临乡

福临乡场镇

1

8

11

芭蕉乡

芭蕉乡场镇

1

12

三蛟镇

三蛟镇场镇

1

14

来仪乡

来仪乡场镇

1

17

文星镇

文星镇场镇

1

21

杨桥镇

杨桥镇场镇

1

26

丁字桥镇

丁字桥镇场镇

1

27

思德镇

思德镇场镇

1

5

8

5·8”主题活动

政法机关经济商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规划建设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行政中心广场

1

8

9

回春镇

回春镇场镇

1

12

三河镇

三河镇场镇

1

15

铜鼓乡

铜鼓乡场镇

1

17

义路镇

义路镇场镇

1

18

瓦子镇

瓦子镇场镇

1

23

板桥乡

板桥乡场镇

1

31

马鞍镇

马鞍镇场镇

1

6

6

农工系统

领地酒店

1

5

14

6· 14”世界献血日主题活动

党群机关、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宣传文卫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行政中心广场

1

27

永光镇

永光镇场镇

1

29

张公镇

张公镇场镇

1

30

县卫健局

县人民医院

1

7

3

县卫健局

县中医院、新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5

11

新政镇

社区

1

18

新政镇

社区

1

25

新政镇

社区

1

31

金城镇

社区

1

9

7

五福镇

五福镇场镇

1

6

14

二道镇

二道镇场镇

1

20

土门镇

土门镇场镇

1

22

县教科体局

仪陇中学仪陇职中

1

29

宏德中学

1

10

10

日兴镇

日兴镇场镇

1

4

12

立山镇

立山镇场镇

1

18

柳垭镇

柳垭镇场镇

1

19

观紫镇

观紫镇场镇

1

11

2

复兴镇

复兴镇场镇

1

3

7

永乐镇

永乐镇场镇

1

16

大寅镇

大寅镇场镇

1



注:1.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提前7 天左右通知采血乡镇(街道) 、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宣传动员;表中献血时间若有变动,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提前3天通知。

  1. 各乡镇统筹安排献血地点,负责组织辖区内城镇居民、单位职工及学校、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献血活动。学校、卫生院献血工作纳入县教科体局、卫健局考核。

3.乡镇卫生院要密切配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无偿献血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集中献血活动当天配合做好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4.1月、2月、8月、12 月为机动采血时间,根据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成情况,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协调后安排增加采血场次。




附件2

仪陇县202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责任分解表


序号

任务单位

牵头单位

1

党群机关

县委办

2

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政府办

3

政法机关

县委政法委

4

宣传文卫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县委宣传部

5

农工机关

农业农村局

6

经济商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商务经信局

7

规划建设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住建局










附件3

仪陇县无偿献血联络人员名单统计表

序号

单位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2








仪陇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群:







附件4


无偿献血宣传资料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年龄18周岁-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且未发生过献血反应的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2.献血前天要保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生活习惯,不宜做长时间的剧烈运动。

3.献血当天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4.不要空腹献血,宜清淡饮食,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鱼、油条,不饮酒等。

5.可了解一些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6.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在扎针部位加压止血10-15分钟,同时休息观察至少15分钟。针眼处保持干燥、清洁,穿刺点上的敷料应至少保留4小时。

2.献血手臂24小时内不提重物。

3.1-2天内不做剧烈运动;多饮水,适当补充一些维生素C和铁含量高的食物,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及蔬菜、水果等。

4.如果针眼处有渗血,出现红肿,24小时内冷敷,24小时后热敷,必要时寻求医务人员指导。

(三)无偿献血的好处

1.定期献血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2.献血可提高造血功能。

3.经常献血可降低血脂。

4.献血可降低癌症的发生率。

5.可促进新陈代谢,有益长寿。

(四)无偿献血者的权利

1.无偿献血的公民发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2.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休假3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

3.献血者本人献血之日起3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3倍的医疗用血。

4.献血者本人献血之日起3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5.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献血者,终生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6.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本人的父母、子女)均可分别无偿享用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超过献血量的医疗用血可按规定报销50%的费用。

7.对于累计献血次数达到203040次的献血者,可分别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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