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仪陇县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提升我县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我县“交房即交证”新模式,现将《仪陇县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仪陇县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标《南充市2022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破解商品房“办证难”问题,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部门协作,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证时限,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在交房时一并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努力打造我县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自本方案出台之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工业、企业及国有资产参照执行)
三、工作流程
经批准分期联合验收的项目楼幢可以分期交房、办证。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按一事一议程序报县政府研究处理。
(一)前期准备
县自规局依据企业申请对项目开展规划核实,对涉及超容超用地红线情况,督促企业积极主动接受行政处罚,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启动房屋权籍调查、联合验收、维修资金和监管资金清理、纳税清理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县住建局依据企业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开展联合验收工作,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密切配合,确保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具备交房和交证条件。
四、各部门职能职责
(一)县自规局
1.牵头协调、组织实施“交房即交证”工作,建立交房即交证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2.在开展规划核实公示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启动房屋测绘信息录入工作。
3.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平台收到住建局发布项目基本符合联合验收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县住建局
1.收到建设单位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申报的联合验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受理,并将相关资料推送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收到网上推送的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意见。
2.收到各部门反馈资料合格意见后,于2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确定现场联合验收时间,在组织联合验收且收到各部门反馈的验收合格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县综合执法局
1.在收到相关部门《关于违法行为处理函告》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同步办理行政许可,综合执法局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2.在法定时间内完成配套绿化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在平台公布相关信息。
(四)县行政审批局
在平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后,按照容缺办理、事后完善的工作机制,在法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平台公布相关信息。
(五)房地产服务中心
在平台收到企业已开始申请规划核实的信息后,启动维修资金清理工作,维修资金结清后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确定书》。
(六)县税务局
在平台收到企业已开始申请规划核实的信息后,启动纳税情况清理工作。对欠税的,制定欠税追收方案。买受人凭网签合同和全额发票申请缴纳契税,办理不动产权证,且不受企业欠税影响。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
1.配合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补办用地、规划等行政审批手续。
2.在接受违规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当日内向县住建局、县税务局、房产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联合验收、纳税清理、维修资金和监管资金清理、启动房屋权籍调查工作。
3.在平台收到县住建局发布申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信息的当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加大力度,完善机制,简化流程,积极推进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同向发力,提升效率。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对本部门主办事项的实施条件、主协办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予以明确,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管理、专人跟进、限时办结。
(三)加强督查、联合惩戒。将“交房即交证”工作纳入2024年政府工作重要督查事项,对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主动申请、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各项手续,确保实现交房即交证,对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开发企业,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加强宣传,引导帮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方式,加强对“交房即交证”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县自规局要做好政策解读,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及时解决商品房办证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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