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汉巴南铁路仪陇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第十条之规定,新建汉中至巴中至南充铁路自2022年12月31日起,在铁路两侧设立并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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