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索引号
11511124008786749G/2023-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03

南充仪陇灯塔35千伏输变电工程预公告

时间:2023-04-03 | 来源: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因仪陇县人民政府实施南充仪陇灯塔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大寅镇部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仪陇县大寅镇凤鸣村4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169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仪陇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依法婚嫁、生育的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234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