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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22 10:35 | 来源: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农村危房改造是中央改善和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一项惠民政策。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相关要求及申报程序,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和对象

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自身能力不足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二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县乡村振兴局认定

农村低保户: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县民政局认定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县民政局认定

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的农户。(县乡村振兴局认定

自身能力不足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县乡村振兴局认定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生活困难家庭。(县民政局认定)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步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仪陇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入户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对各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如实填写《仪陇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鉴定表》,并核定改造补助方式及标准。符合条件进入县级部门审批流程;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四)审批和公示

县级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五)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1个月内由农户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组织施工单位(建筑工匠)、民政所、自规所、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村民建房委员会进行验收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建设和验收档案。通过竣工验收的,填写《仪陇县农村住房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不符合验收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评定不合格的,应明确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补助资格。

(六)资金拨付

县财政一卡通中心收到拨款申请单1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任何人不得代领

四、资金补助标准

C级维修加固:5000/户,不区分人员类别。

D新(迁)建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自身能力不足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2.2/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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