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仪陇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三个部分。
(一)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是自然因素。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低山与川中丘陵过渡地带,岩层以侏罗系蓬莱镇组砂岩、泥岩为主,且砂岩泥岩互层地层较普遍,地质环境较为脆弱,遇强降雨易发生崩塌和滑坡(不稳定斜坡),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规模较小,危害严重的特点。据汛前巡排查统计,我县目前登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22处。二是人为因素。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工程活动,不合理爆破、开挖、堆载、切坡等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不合理削坡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一些削坡活动中的爆破振动使坡体结构发生变化,岩体结构更加疏松,从而引发地质灾害。三是主控因素。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雨丰沛、雨季较长、暴雨较多,每年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总数的绝大部分,特别是区域性强降雨,加之农村渠系被严重破坏,易诱发大量地质灾害。特别是崩塌灾害,突发性强,难以预测,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根据历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地质地理条件及主要诱发因素综合分析,我县降水集中在5月至9月,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主汛期(6月至8月)及秋汛期为高发期,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2-3天,需予以重点关注,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特别是巴南高速仪陇段、唐巴公路、仪北公路、新(政)马(鞍)公路、立(山)马(鞍)公路沿线及天然气勘探区域、亭子口灌区、红花沟水库、阆仪营高速公路在建工程项目,去年汛期已有多处路段爆发不同规模的边坡垮塌、崩塌和滑坡,今年仍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防治措施是化解地质灾害风险的重要手段,《方案》主要从六个方面对措施进行了细化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为第一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联系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武警仪陇中队中队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二是全面排查,编制方案。《方案》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立足于抗大灾、应大急、救大险,组织力量对全县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灾害分布类型、规模、主要诱发因素、威胁人数、潜在经济损失等情况。三是深入宣传,加强培训。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继续深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巩固成果,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挂图、板报、广播、电视、会议、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基本常识。四是群专结合,健全网络。一般地质灾害由基层干部群众自主排查、监测、治理,进一步优化专职监测队伍、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五是加大投入,积极防治。争取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除险资金予以保障,年初预算不得低于200万元。今年要力争完成日兴镇、永乐镇、马鞍镇、新政镇、金城镇等17处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完成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治理不低于30处,组织实施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进行避险搬迁871户,并按政策予以补助。六是落实制度,严格执法。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坚持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速报和汛期巡查制度,并将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组织技术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点的汛前检查、汛中督查和汛后复查。严禁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根据“谁诱发、谁治理”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诱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治理费用。对因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抢险不及时,处置不得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格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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