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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8-31 18:00 | 来源: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14次(扩大)会议、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91日起施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办法》解政策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312月,县政府出台了《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仪府办发〔201347号),该办法于2015年、2016年、2021年、2022年进行了修订。2022年,我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印发3个月后,省人民政府于20228月出台《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市人民政府于202212月出台了《南充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南府发〔202255号),我县的管理办法部分规定已与最新出台的省、市政策文件不相适应。因此结合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实际需要,决定修订《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南充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修订。

三、修订过程

202336日,县发改局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水务局、自规局等部门会商《办法》;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拟定了《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初稿);2023328-31日,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向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机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525-626日,将《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到仪陇县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示期满一个月,未有社会性不同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程序到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向县政法委备案完善相关程序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

、主要内容

原试行办法共1262条,本次保留了27条,修订了31条,删除了4条(第26316061条),新增了9条,新制定的《办法》共1267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第二章职能职责,主要明确项目决策审批阶段,各相关责任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能职责;第三章项目审批管理,主要包含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程序要求;第四章投资计划管理第五章财政评审管理,主要规范财政评审相关事项及管理要求;第六章招标投标管理,主要明确招投标相关规定及监督管理;第七章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第八章项目资金管理;主要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第九章项目验收与移交,主要明确项目验收与移交的相关事项;第十章项目监督管理,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各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一章责任追究,主要明确违反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说明《办法》开始执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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