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首页>政务公开>重大会议

十八届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7-21 18:30:00
来源: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1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赵云强同志在行政中心201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会议指出,《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525日修订通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适应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域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以及从业人员、工会、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职责;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关怀保障;规定了国有及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明确了规范作业场所和作业秩序,要求不得违规强行组织生产,降低人为风险,并规定加强高危行业领域管理,对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指导和实践意义。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民营经济专题会议、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开辟新时代三农新局面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先后颁布施行,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为从上至下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乡村振兴局提请审议的《仪陇县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问责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生态环境局提请审议的国有资产划转事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经管委提请审议的《四川省仪陇经济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审议的《仪陇县乡镇级片区消防专项规划(2022—2025年)(送审稿)》会议指出,我县部分地区交通网络不够健全,且弯多坡陡,群众出行耗时久、危险系数高遇突发情况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慢、抵达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此,规划乡镇级片区消防设施设备十分必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务实性推进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既要确保能用、顶用、实用,又要杜绝铺张浪费。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规局提请审议的度门(20234号、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事宜。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