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我办于2020年2月25日公布了《仪陇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仪陇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仪陇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调整后)
序号 | 重大决策名称 | 履行的法定程序 | 承办 部门 | 决策依据 | 法律责任 |
1 | 仪陇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 |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6.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民政局 | 1.《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2 | 仪陇县社区建制调整和社区治理优化初步方案 |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6.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民政局 | 1.《南充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建制调整和社区治理优化的具体实施意见》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3 | 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5.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6.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房地产服务中心 | 《南充市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4 | 制定出台《仪陇县物业管理办法》 | 1.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住建局 | 1.《物业管理条例》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5 | 制定出台《仪陇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 1.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6.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文广 旅局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6 | 制定出台《仪陇县老旧小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住建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7 | 制定出台《仪陇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5.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6.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自规局 | 1.《土地管理法》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8 | 制定出台《仪陇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监管考核办法》 | 1.征求医疗机构意见 2.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6.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医保局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 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9 | 制定出台《仪陇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 |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 交警 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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