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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400878871XR/2021-0109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16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8-16 |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我办于2021122日公布了《仪陇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仪陇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6

附件

仪陇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序号

重大决策名称

履行的法定程序

承办部门

决策依据

法律责任

1

仪陇县支持通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


1.征求通村客运经营业主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运管局

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提升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2.《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充市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2

制定仪陇县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开展风险评估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发改局

1.《四川省定价格目录》
2.《仪陇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4.《四川省价格听证目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3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加工项目投资

1.公平竞争审查
2.开展专家论证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经合外事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
3.《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商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4

制定出台《仪陇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4.《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5.《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
6.《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5

制定出台《仪陇县燃气管理办法》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住建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5.《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6

嘉陵江仪陇县姜家湾至大洲坝段河道采砂权出让

1.公平竞争审查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水务局

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提升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2.《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充市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7

制定出台《仪陇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

1.征求乡镇人民和业主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扶贫开发局

1.《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产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8

仪陇县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1.征求乡镇、家长代表、学校意见
2.开展风险评估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教科

体局

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2.《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3.《四川省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9

仪陇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021年顺价调整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发改局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
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0

仪陇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1.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专家论证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乡村振兴局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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