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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1-12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1-12 |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现将《仪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仪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

附件

仪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决策

名称

履行程序

承办部门

决策依据

法律责任

1

仪陇县高级技工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式

1.多部门集体会研究

2.合法性审查

人社局

1.《仪陇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仪府发〔202014号)

2.《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仪陇县高级技工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仪发改审批〔2020250号)

3.《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仪陇县高级技工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仪发改审批〔2020680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2

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财政局

1.《预算法》

2.《预算法实施条例》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3

2022年调整预算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财政局

1.《预算法》

2.《预算法实施条例》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4

2023年预算草案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财政局

1.《预算法》

2.《预算法实施条例》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5

制定出台《仪陇县202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1.征求各项目乡镇、县级各部门意见

2.合法性审查

3.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5.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

3.《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4.《仪陇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6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1.专题研究

2.与当事人磋商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国企服务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7

仪陇县机械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2.开展风险评估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国企服务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

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4号)

5.《仪陇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仪府发〔202014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8

《仪陇县新时期乡村水务工作实施方案》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4.公平竞争审查

5.开展风险评估
6.合法性审查
7.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8.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水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

3.《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农领办〔202148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9

《仪陇县加强新时期乡村水务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4.公平竞争审查

5.开展风险评估
6.合法性审查
7.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8.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水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

3.《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农领办〔202148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0

《仪陇县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细则》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4.公平竞争审查

5.开展风险评估
6.合法性审查
7.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8.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水务局

1.《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2.《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

3.《南充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人民政府 广元市人民政府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2112号)

4.《中共仪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县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仪委编发〔202121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1

仪陇县总河长制运行规则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4.公平竞争审查

5.开展风险评估
6.合法性审查
7.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8.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水务局

1.《中共仪陇县委办公室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仪委发〔201710号)

2.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级双总河长撤销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办字202120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2

增加芭蕉乡防洪治理工程长度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4.公平竞争审查

5.开展风险评估
6.合法性审查
7.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8.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水务局

1.《仪陇县芭蕉乡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山洪沟治理工程长度的请示》(仪芭府〔20222号)(含领导批示意见)

2.《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仪陇县芭蕉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2032号)

3.《仪陇县水务局 仪陇县应急管理局 仪陇县财政局关于芭蕉河防洪治理工程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仪水〔202144号)(含领导批示意见)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3

2022年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

1.以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2.进行第三方会审、公平竞争审查

3.进行合法性审查

4.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

经合

外事局

1.《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委发〔20212号)

2.《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商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仪委发〔201714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4

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和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1成本监审
2.价格听证

3.开展风险评估
4.合法性审查
5.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6.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发改局

1.《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

2.《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定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

4.《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发改价格〔2018509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5

《仪陇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及储备库管理办法》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发改局

1.《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37号)

2.《南充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南府办发〔202035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6

《仪陇县2021年度拟评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送审稿)》《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政策奖补资金表(送审稿)》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3.公平竞争审查
4.开展风险评估

5.合法性审查
6.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7.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住建局

1.《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仪陇县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7

《仪陇县城乡排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服务采购方案》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3.公平竞争审查
4.开展风险评估

5.合法性审查
6.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7.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住建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8

《关于2021年度优秀建筑企业评选及促进建筑业奖补资金兑现的请示》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开展专家论证情况

3.公平竞争审查
4.开展风险评估

5.合法性审查
6.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7.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住建局

1.《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仪陇县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19

修建仪陇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警体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1.呈报批准

2.发改立项

3.招标建设

公安局

1.《四川省市(州)县级公安机关民警训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

2.《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3.《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范》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20

公安“天网”及车辆卡口建设项目

呈报审批

公安局

《南充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感知源建设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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