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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06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7-06 | 来源: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我办于2022112日公布了《仪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仪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30




附件

仪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调整后)

序号

重大决策名称

履行程序

承办部门

决策依据

法律责任

1

仪陇县马鞍镇、柳垭镇行政区划调整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风险评估
3.
专家论证
4.
合法性审查
5.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6.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民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3.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规程〉的通知》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2

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和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风险评估
3.
合法性审查
4.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发改局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2.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3.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4.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5.
《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序号

重大决策名称

履行程序

承办部门

决策依据

法律责任

3

制定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合法性审查
3.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发改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政府投资条例》
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发布〈四川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保留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1506号)
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872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4

制定仪陇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专家论证
3.
合法性审查
4.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南府发〔202219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5

仪陇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合法性审查
3.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司法局

1.《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
《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6

仪陇县2022年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1.征求意见
2.
风险评估
3.
合法性审查
4.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教科体局

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2.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3.
《四川省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0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序号

重大决策名称

履行程序

承办部门

决策依据

法律责任

7

制定仪陇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专家论证
3.
合法性审查
4.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自规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
3.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南自规〔2020119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8

修订仪陇县政府采购及小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公平竞争审查
3.
合法性审查
4.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5.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财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预算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6.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7.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8.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9.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9

制定仪陇县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1.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2.
合法性审查
3.
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
4.
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自规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3.
《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4.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法〔201299号)

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的,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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