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动物防疫
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为保障我县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流调、净化、疫情处置、人员防护、应急物资采购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按照《仪陇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仪财专〔2025〕3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置,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中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12.12万元(其中: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经费65.21万元,动物防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46.91万元)。
(二)资金使用
1.全县预计270名村级防疫劳务人员,按0.03万元/人的标准购买2026年意外伤害保险,共需经费270×0.03=8.1万元。
2.购买2026年春秋防疫物资及检疫设施设备(针头、注射器、药棉、碘酒、酒精、口罩、手套、防护服和显微镜等),共需经费22.11万元。
3.采购血凝抑制工作站1台,需经费23万元。
4.采购2026年猪瘟疫苗40万头份(0.3元/头份),需经费12万元。
以上共计112.12万元。
(三)资金管理
由仪陇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统一建账管理,实行部门报账制度。
五、监督检查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统筹协调,通过制定详细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二)加强绩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加强对项目事前、事后、事终全过程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导检查。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补助经费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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