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8〕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仪陇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仪陇县人民政府及县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县政府及县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仪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⑴信息形成或变更时确认公开属性;
⑵属主动公开范围按要求整理信息内容;
⑶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仪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地址在县政府办公楼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仪陇县人民政府网(www.yilo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受理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仪陇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l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long.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1号县政府办公楼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夏季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30
冬季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817—7220088